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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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三清白玉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6-370602-04-03-4175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果区卧龙北路8号付2号地理坐标(121度21分38.056秒,37度28分49.60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20制品制造、C1439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豆制口口制造H一、食品制造业M21方便食品制造143*除单纯分
2、装外建设性质Ia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用地(用海)面积(m2)82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卧龙经济园区,烟台卧龙经济园区自2000年5月份正式启动,2(X)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68号批准,烟台卧龙经济园区与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山高新区、烟台高新区APEC产业园、APEC中国烟台(芝呆)科技工业
3、园一起被整合为省级开发区一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于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函201010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卧龙经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卧龙经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芝景区卧龙北路8号付2号,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园内。项目占地属工业建设用地,选址符合园区整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山东省政府批复的卧龙园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规划主导产业
4、为“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高技术工业、房地产业等”。烟台三清白玉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属于食品加工产业,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图见附图2。项目与关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卧龙经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3号)符合性情况见下表。表1-1与关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卧龙经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3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审查意见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批复规划总面积23.0km2具体范围:西靠机场路,东至峰山脚下,南至外夹河,北至汽车城
5、与市南公园北边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芝果区卧龙北路8号付2号,位于园区内符合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规项目为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符合园符合批建成入区项目,责令尽快到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手续。综济园区省t,项目符合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烟台卧龙经见划。其他符合性分析L产业符合性分析烟台三清白玉食品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本工程为豆制品和凉皮生产加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6、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2.选址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市芝果区卧龙北路8号付2号处,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围环境见附图2。项目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园内,见附图3,根据土地手续,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见附图4。本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
7、,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并且本项目与水源地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项目位于外夹河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项目。项目废水均间接排放,对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综上,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3.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烟台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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