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课外读物进校园指导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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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教基(2018)5号】、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工丰富师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新都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总体目标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规程和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师生阅读场所服务教育教学的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进一步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二、基本原则(一)
2、把握原则底线。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符合规程要求的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得推荐和选用。(二)强化源头治理。梳理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未经审核不得通过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所有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执行“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三、具体工作(一)按规配置图书,满足师生
3、阅读需求。学校必须按生均图书册数要求和各级图书清理要求每年及时补充、更换课外读物。采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应以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图书数量。同时,采购应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以阅读场所区分学生与教师用书,科学合理满足师生阅读需求。(二)丰富图书资源,规范进入校园渠道。L严格审核捐赠读物。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物领导小组和推荐审核小组应按照规程和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并将图书清单及审核结果上报区教育局相关行政部门备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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