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盘问检查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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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盘问检查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民警现场盘查能力,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现场盘问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当场盘问、检查等行为。第三条执法执勤民警应当按规定着制式警服,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必要警用装备,携带人民警察证。第四条执法执勤警力的配置应当与警务活动或警情性质和规模相适应,保持优势警力。现场警力不能满足执法
2、需要,应立即请求增援,加强戒备控制,并确保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第五条执法时,民警应当表明执法身份。(您好!我们是XX(单位)民警,现依法执行公务,请予配合。)执法对象要求出示证件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出示证件时,不得将证件交给执法对象查验。如执法对象质疑人民警察证效力时,明确告知人民警察证是法定的警察执法证件,警告其不得继续纠缠和质疑,对不听劝阻的,告知其已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第六条执法执勤民警发现无有效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职业的可疑“三无人员”,应当盘问检查。(您好!我们是XX(单位)民警,现依法执行公务,请予配合。)无法查明真实身份的,应当口
3、头传唤,(我们是XX(单位)民警(出示证件)。你因涉嫌XX,根据XX规定,(口头)传唤你到XX单位接受询问。对拒不执行人民警察命令的,可以强制传唤。(你如果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我们可以对你实施强制传唤。我们在强制传唤中可以依法对你使用手铐和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发现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依法予以扣押或者收缴,对被盘查人随身携带、没有证据证明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财物,代为保管。第七条盘查可疑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与被盘查对象保持安全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场地;(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被盘查对象,先将其控制并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三)盘问时由一人主问,其他人员负责警戒,防止
4、被盘查人或者其同伙的袭击。第八条盘查多名人员时,民警应当责令所有被盘查对象背对开阔场地,并在实施控制后,分别进行盘查。当盘查警力不足以有效控制被盘查对象时,应当维持控制状态,立即报告,请求支援。第九条盘查时,盘查民警与被盘查对象保持1.5米至2米的距离,侧身站立于被盘查对象弱手侧,取出制服性警械戒备;警戒人员侧身站立于被盘查对象强手侧,保持2米左右距离,将警械对准对象加强戒备威慑,并与盘查民警保持90度夹角戒备,防止被盘查对象及其同伙的袭击。第十条查验身份时,应当先查验身份证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我们是XX(单位)警察(出示证件),依法例行检查,请大家在原地不要动,主动出示身份证件。)(一)
5、查验证件防伪暗记和标识,判定证件的真伪;(二)查验证件内容,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三)注意被盘查对象的反应,视具体情况让持证人自述证件内容,边问边查;(四)通过身份证识别仪器或者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第十一条被盘查对象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经查验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告知被盘查对象可以离开,礼貌放行,并感谢其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您可以离开了,再见。)第十二条执法对象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且不能出示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应当场盘问其姓名、年龄、住址等相关信息,及时核实身份,必要时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协助核查。第十三条被盘查对象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或拒不提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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