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后续监管办法.docx
《公安机关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后续监管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机关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后续监管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公安机关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后续监管办法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配套措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监管工作,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监管职责公安机关是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证件的核发部门。同时负责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具体监管以下事项:(一)全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包括对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布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等进行许可证信息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迁移经营场所的、法定代表
2、人变更信息的,应当重新办理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承担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年度审验工作;(二)监督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因私出入境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三)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四)组织起草有关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五)组织管理本地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其他量化考评工作;(六)负责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维稳、投诉处理和信访工作;(七)负责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监管依据(一)中华人民
3、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二)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三、监督工作形式(一)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对各国出入境政策进行通报、预警;宣传贯彻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培训或座谈工作会议,按地区或全省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参会。(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包括:有无不履行中介服务协议书,欺骗服务对象的行为;有无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以承包或转包的形式开展中介活动的行为;有无委托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中介活动业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有无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行为;有无经营未经公安机关确认国家(地区)的移民业务,包括利
4、用各种渠道宣传的行为;有无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不允许的其他行为。(三)约谈负责人。对因私出入境中介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或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或者经营管理混乱的,监管部门可以对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四)检查自查报告。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超范围经营、管理混乱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经营单位整改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五)违法经营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未经许可开展违法经营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中发现市场主体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因私出入境中
5、介相关项目经营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立案侦查。四、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XX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一)随机抽查的频次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对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分级管理,所有一级中介机构每3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二级中介机构每2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三级中介机构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重大节假日、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二)重点抽查内容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出入境中介服务责任情况;3、住所和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保证出入境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出入境 中介 行业 后续 监管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