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许可备案管理规范.docx
《公章刻制许可备案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章刻制许可备案管理规范.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公章刻制许可备案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章刻制治安管理,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XX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章单位”)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用章单位法定名称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代表用章单位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个人名章。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是指取得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实体。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2、责辖区内公章刻制治安管理工作;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负责公章刻制备案以及本单位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责任人。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积极落实国家对公章刻制业“放管服”政策措施,加强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提升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服务水平。第二章公章刻制经营许可第五条从事公章刻制经营,应当向营业执照住所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治安安全条件:(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二)有负责日常治安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四)有
3、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五)具备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公章刻制能力,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六)申请人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本行业情形。第六条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程序或者一般程序。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程序的,提供下列材料并签署经营公章刻制治安安全承诺书,受理机关当场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二)经营用房、场地所有权证明或合法使用权证明;(三)从业人员信息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四)样章送检报告等能够证明具备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目前执行GA24L9-2000标准,由公安部第
4、二研究所鉴定)的公章刻制能力的材料;(五)公章刻制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清单;(六)经营场所招牌门头、登记备案区域以及独立制章区域的照片和平面示意图;(七)信息核验、公章备案、公章保管、废章销毁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材料。申请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未修复或者不愿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办理。第七条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许可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公章刻制经营场所进行首次现场治安检查。对承诺不实、达不到开办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第八条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跨原发证公安
5、机关所辖区域迁移经营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规范另行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在原发证公安机关所辖区域内迁移经营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凭原特种行业许可证和相应证明材料或者信息,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停业、转业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原许可发证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手续。第九条通过网络平台申领、变更、注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按照网络平台程序和要求办理。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档案,长期保存公章刻制业经营许可和变更信息。第三章公章刻制备案第十一条用章单位应当选择住所地或者注册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域范围内的公章刻制经
6、营单位刻制公章,并向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者信息。承刻公章的经营单位应当在刻制公章前对用章单位经办人身份、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者信息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承刻公章。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新刻制公章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设立相关单位、组织、机构的批准文书;(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介绍信);(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村)民委员会新刻制公章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新刻制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章 刻制 许可 备案 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