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docx
《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第一条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科学预防森林火灾,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农事用火的实际需求,确保森林生态资源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办法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精神,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仅适用于XX省林区林缘以外30米至200米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风险区域农事用火安全管理。第三条农事用火是指群众确实因生产生活需要,烧田基草、烧甘蔗叶、烧稻草、烧果园草和清理地表可燃物等用火行为。第四条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节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橙色、红色森林火险天气或禁火令期间,禁止一切农事用火。第五条用火单位或个人根据生产生
2、活实际需要用火的,向村民小组、村委会提交用火申请表。说明申请用火时间、地点、面积、用火范围和防火隔离带开设情况等内容。用火申请表见附录。1.用火范围在2亩以下的,报村(居)委会批准。2 .用火范围在215亩(不含)的,由村民小组长审核,村(居)委会批准,报乡镇(街道)政府备案。3 .用火范围在15亩(含)以上的,参照XX省森林防火办法执行。第六条村民小组受理用火申请表后,由村民小组长或委托专人实地核查,核查人员根据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意见经村民小组长签字后报村委会审批。村(居)委会受理用火申请表后,派工作人员实地复核,复核人员根据结果提出意见后报村委会审批,并报乡镇(街道)备案。第七条用火审批须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林区 农事 安全 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