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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责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的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员工,建立奖罚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3、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
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查,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间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整改,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对加工操作间要进行2次全面现场检查
3、,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做好检查记录。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出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2022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原材料采购及各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出售的环节,特制定本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2 .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3 .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
4、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4 .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5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6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7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臧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8 .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及时清洗、消毒。9 .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原料。10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11 .垃圾桶有盖,垃圾处理及时,外壁清洁
5、。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 .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2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
6、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6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7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8 .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
7、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9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10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11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12 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
8、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2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处理食物前;上厕所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擦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O4 .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咳嗽、打喷嚏或揭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5 .专间
9、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6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7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8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1 .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2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3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
10、天更换。4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5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6 .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六、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2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
11、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3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4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5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6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
12、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7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8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9 .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
13、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10 .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12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七、食品贮存管理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
14、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螳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2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3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OCn1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4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
15、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1.n)、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5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7 .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八、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3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4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5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6 .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7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