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七届“红丝带杯”大学生篮球比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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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第七届“红丝带杯”大学生篮球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执行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三、承办单位重庆文理学院四、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篮球协会五、参加单位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六、比赛分组比赛分甲、乙、丙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七、比赛时间与地点2018年10月:乙组10月2227日、甲丙组10月27日11月1日,重庆文理学院。八、参赛资格(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
2、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篮球运动者。(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且入大学时不得超过20周岁。(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本赛事本科不得超过4届、专科不得超过3届、研究生不得超过2届(以本赛事秩序册为准)。(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六)凡对
3、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七)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述必须在赛前进行,由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正式比赛(第1场)开始后,只接受申述报告,不立即处理。待全部比赛结束后,对查实的资格违纪队取消所获名次,后续名次依序递补。九、参赛办法(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每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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