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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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院校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管理规定为适应学校新的发展定位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和管理,从多层次、多维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岗位履职尽责情况,强化中层干部立足岗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责任意识和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一、考核原则(一)注重实绩的原则。(二)量化为主的原则。(三)客观公正的原则。(四)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则。二、考核对象与考核周期(一)考核对象:全体中层干部。(二)考核周期: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即每年的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一)考核内容及分值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考核权重个人年度工作考核80分月度岗位考核40%年度岗位绩效考
2、核60%部门年度工作考核10分年度工作述职5分民主测评5分总分100分(二)考核及计分相关规定1 .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由月度岗位考核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1)月度岗位考核: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每月由分管校领导主要根据考核对象月度常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副职:每月由分管校领导、部门正职根据考核对象常规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其中分管校领导打分占比为80%,部门正职打分占比为20%每年度的月度岗位考核按10个月开展,10个月平均分即为考核对象该项目的年度考核分数。(2)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按照学校岗位绩效考核方案,由分管校领导进行考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提供考核数据
3、);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校长审核,审核结果即为考核对象该项目的年度考核分数。2 .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即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分数。3 .年度工作述职:中层干部每年须进行工作述职,按照述职现场每位中高层评委的打分,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考核对象该项目的分数。4 .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面向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民主测评,测评的平均分数即为考核对象该项目的分数。以上四部分考核内容按相应的分值和考核权重进行汇总计算,结果即为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分数。四、考核等次(一)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分数290分的方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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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 院校 中层干部 年度工作 考核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