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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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工作方案(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为深入推进“强村富民”工程,助力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建设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根据全面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一)区域情况。县位于南部,取“国泰民安,人心效顺”之意,县域总面积1768平方公里,现辖12镇7乡,278个村社,2021年末户籍总人口36.97万人,常住人口26.64万人,是全省“共富大搬迁”的先发之地。2021年,全县生产总值132.41亿元,财政总收入27.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8亿元,增幅分别达到16.8%15%
2、;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6769元和22789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05;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73亿元。(二)试点概况。本次试点区域范围为全域,试点领域为“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通过宅基地改革撬动乡村建设发展,融合推进共富大搬迁改革、数字化改革,推动“农民下山、产业上山”,促进“门前创业,进城就业”,加快强村富民一体推进。(三)试点基础。近年来,深入推进人口搬迁集聚发展,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挖发展空间和潜力,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超10万人进城入镇,盘活闲置农房超IooO幢,复垦宅基地2442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869亩。相继出台县农村宅基地审批
3、管理办法县民宿产业发展扶持新政关于共富大搬迁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性文件,为全县开展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实践路径被推送农业农村部,巧做“闲置资产”文章“腾笼换鸟”促共富列入全省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典型案例。二、主要目标深化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双激活”改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互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美丽乡村和美丽经济共建共享。到2024年,全域推广宅基地改革激活内容,力争激活闲置农房100o幢,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1亿元以上。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小于L95。到2026年,全县再搬迁200
4、00人以上,基本达到搬迁对象应搬尽搬,实现“下山居住、就近就业、共享社区、幸福生活”目标,努力走出一条能级跃升、城乡蝶变、群众有感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三、重点举措(一)实施“权能激活”行动1.摸清资源底数。结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基础信息调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精地图、航测、实景三维等地理信息技术,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现状等情况,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专项数据库。完善宅基地资格权登记台账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 .创新激活方式。在确保住有所居和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探索开展宅基地调剂、自愿有偿
5、退出等路径和方式。积极引导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自愿调剂给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货币腾退”“房屋置换”“以地养老”“入股分红”等多种宅基地退出模式和补偿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申请联合建房,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限定主体、范围、用途等前提下,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3 .激活利用主体。鼓励村集体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于有开发价值的老房屋和古村落,鼓励村集体进行集中收储,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经济入股+企业运营”等多种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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