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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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为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占 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要求,切实压实各 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市补充耕地工作,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主体,要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提前谋划、明确任 务、落实责任、摸清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科学合理布局、 加快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大力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大力推进 补充耕地垦造水田工作。二、目标任务20222024年,实施48个补充耕地垦造水田项目,新增 耕地1.48万亩,新增水田规模4. 62万亩。(一)2022年任务
2、。计划实施项目13个,预计耕地数量 指标0. 4万亩,新增水田规模1.08万亩(沾益区1个280 亩,马龙区1个2000亩,宣威市3个1635亩,陆良县1个 960. 56亩,师宗县1个894. 05亩,罗平县3个3157. 15亩, 富源县1个450亩,会泽县2个1446.6亩)。(二)2023年任务。计划实施项目17个,预计耕地数量 指标0. 52万亩,新增水田规模L7万亩(麒麟区3个5100 亩,沾益区1个1640亩,马龙区1个1500亩,宣威市4个 1420亩,陆良县2个2168. 13亩,师宗县1个208L 06亩, 罗平县3个1635. 07亩,富源县1个465亩,会泽县1个101
3、8. 8 亩)。(S) 2024年任务。计划实施项目18个,预计耕地数量 指标0. 56万亩,新增水田规模L84万亩(沾益区1个500 亩,马龙区1个1500亩,宣威市6个2800亩,陆良县3个 3353. 39亩,师宗县2个1441. 26亩,罗平县1个1900亩, 富源县1个300亩,会泽县3个6571. 05亩)。三、组织领导成立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 书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分管副局长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 全市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
4、组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领导,审定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实施补充耕地垦造水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市农业 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后粮食作物种植指导;市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项目后备资源中残次林地认定;市水务局负责项目实施 后水生作物灌溉用水的统筹调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日 常管理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务人员自 行递
5、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级统筹、县 区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是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 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 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筹备、精心组织,严格按 照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市人民政 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 补充耕地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 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指标。对未按时间节点推进 工作的、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耕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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