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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核定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还需提供任职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七)其他
2、有关文件、证明。申请人、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提供承诺书,注明验证方式。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延续)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还需提供任职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
3、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申请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提供承诺书,注明验证方式。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3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一条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申请人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实行承诺制,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同的证明及新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单位的聘用劳(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动合同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
5、。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认定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24号令、2016年32号令修改)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
6、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提供承诺书,注明验证方式。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邙(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H前向资质许可机
7、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格延续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24号令、2016年32号令修改)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8、(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什昔执昭(八)固定办公场赢勺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
9、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提供承诺书,注明验证方式。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6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3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
10、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承诺函。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7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3号)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H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
11、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承诺函。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8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3号)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申请人依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承诺函。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9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3号)第十八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据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人事、工资关系自动生成承证明诺函。后期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严格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