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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教科研工作制度一、总则(一)制定学校的学期、学年及中长期教学科研计划,提出科研日程和实施方案。(二)经常与上级教科所和教研室保持联系,走出去,请进来,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三)把握教学动态,预测教研方向,深入实际,提出教研课题,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四)组织教科研课题的研讨和各类专题讲座,形式灵活多样。(五)负责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教师总结教学成果,负责教学论文的征集。(六)组织教师参加与教科研有关的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和各类竞赛。(七)注意搜集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科研成果。二、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增强科研兴教意识,促进我校教改革,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在国家、省、地市级报刊杂志每发表一篇与学校立项课题有关的教育科研论文,学校一次性发给300元、200元、100元奖金。第二条以上奖励每位教师学期可累计获奖,但必须是非同一篇论文发表。第三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总成果的奖励则根据专家鉴定组对研究成果的鉴定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评奖:第一等级专家鉴定组鉴定为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课题研究成果,学校给予本课题中心组成员人均1500元奖励;第二等级专家鉴定组鉴定为省内先进或地区内领先的课题研究成果,学校给予本课题中心组成员人均1000元奖励;第三等级专家鉴定组鉴定为地区内先进或县区内领先的课题研究成果,学校给予本课题中心组成
3、员人均600元奖励;第四等给专家鉴定组鉴定为县区内先进或校内领先的课题研究成果,学校给予本课题中心组成员人均300元奖励。上述三条所列奖项先由学校一次性发到课题中心组,再由课题中心组根据个人完成研究任务的情况和成果等级将一半奖金发给个人,另一半奖金则作为教科研奖励基金纳入专账管理。奖金来源主要从课题资助经费及成果推广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中列支三、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为调动广大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增强“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意识,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科研水平,推动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育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和名额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每三年评
4、选一次。评选范围为全校教师(教科室除外)。名额一般为每学年度10名。按评选办法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行政办公会最后审核确定。(二)评选办法总分按满分10分计。上年度教育科研成果(3分)。教育科研成果指在各级教育教学报刊发表的教研论文、研究报告,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科研专著,或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教研论文、研究报告、教研成果等。发表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计。个人承担的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国家级一等奖3分奖,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奖2分,国家给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市级一等奖奖1分,省级三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奖0、5分;一般教研论文国家级一等奖奖2、5分,国家级二
5、等奖、省级三等奖奖1、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市级一等奖奖0、5分,省级三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0、2分。本项累计各分最高不超过3分。上年考核成绩(3分)。上年度全校平衡后的教师考核名次前30名的奖3分,前31-60名得2分,前61-90名得1分。教科研活动(4分)。(1)积极参与学校教科室组织的各项教科研活动(1分),每缺一次扣0、5分;(2)在校刊学刊发表文章(1、5分),每篇计0、5分;(3)在校级以上教研会议上做经验交流(1分),校级0、5分,县级0、7分,地市级以上1分;(4)承担的校给个人立项课题有研究成果(0、5分)。注: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得分。(三)
6、评选组织与程序本评选活动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选。教师填写黄岛五中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科室。教科室对申报人初评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行政办公会对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最后审核确定。四、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一)教科研活动(0.5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听评课、集体备课、教师培训和课题研讨等教科研活动(不含论文评选)并上交学习心得交流材料得05分,未请假而缺席一次扣0.2分,扣完0.5分为止。业务比赛(L5分)(1分)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学会统一组织的说课比赛、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等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得1分;获地
7、级二等奖以上得0.8分;获县市级一等奖得0.6分;获校级一等奖得0.3分。公开课(含魅力课堂0.5分):县市级以上得0.5分、校级0.2分。(二)教科研成果(1分)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学会统一组织的教科研成果(IooO字以上)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得1分;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得0.8分;获县市级一等奖以上得0.6分;获校级一等奖得0.3分。在各级教育教学类报刊发表的教科研成果(不包括习题集、论文集、复习资料和刊物的增刊),按同级别一等奖计分,在校刊中教干线或学刊中学生参考发表的教科研成果每篇得0.2分。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专著及学生教材中,任主编得1分,任副主编得0.8分,任编委得0.5分。以上业务比赛、教科研成果若属多人合作,则按得奖人数均分得分。若属同一科研成果(同类比赛),只取最高等次计分;若属不同科研成果(不同类比赛),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分学期计算。在同一学年内的,若上学期未能计分,则可参与下学期计分。原则上不跨年度计分。(三)业务学习(1分)每学期撰写业务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0篇,每篇不少于200字,每少一篇扣0.1分,扣完为止,无业务学习笔记则不得分。教科室负责每学期的教科研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反馈给各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