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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教师在德、能、勤、绩、工作量、教学常规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1.师德(1)测评(20分):分所在专业部全体教师测评与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分值比例5:5,两项分值之和为教师在师德表现及工作态度方面的测评分。(2)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违反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的(如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等),视情节轻重扣1-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检查结束后1小时内能主动到教务处说清情况,悔过态度较好的,扣分减半。(3)教务处交给的任务每拒绝一次扣5分。2.考勤(30分)(1)
2、办公时间应在规定地点办公,教务处抽查。检查时未在办公室(上课除外)又未履行请假或公出手续,要求十分钟内本人亲自到教务处说清情况,否则每次扣1分。(2)校、处室、组等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或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或未按规定的请假程序造成缺席每次扣3分,活动或会议结束1小时内能主动到教务处说明情况的,扣分减半。(3)在病假及国家规定应享受的假期或公出期间误课(调课的除外)每节扣1分,其它事假误课1节扣2分。公出、病假、事假均以学校批准的公出单或请假条为准。(4)以督查室记录的考勤结果计算,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5)在各专业部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人员
3、,办理任何请假或公出手续时,事先必须到所在专业部、教务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办者,每查出一次扣1分。3.工作能力(20分)学期末由所在专业部全体教师与学校测评小组分别打分,分值比例为5:5,两项之和为教师的工作能力分。4.工作量各专业部任课教师人均周课时数为基本工作量,计30分。超过基本工作量,每超一课时加0.5分;达不到基本工作量,每少一课时减0.5分,最多加(减)5分。(1)正课、自习、早读每节课均按1课时计算。(2)教研活动每进行一次(30分钟/次),给按要求全程参加的教师计0.5基本课时。(3)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教师按各专业部要求每活动一次计1基本课时。5.常规教学(D教学计划
4、、总结、论文按要求完成的每项加3分;不交的每项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3天内能主动向分管主任说明情况并补交的,扣分减半。(2)教案每四周检查一次,作业布批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学期末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教案、作业布批每项最高得10分。(3)上课:教学工作日志,按教学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教师在上课或自习辅导时,若出现学生玩手机、睡觉、听音乐、随意下位、随意外出、学习用品三无(无课本、无作业或练习本、无书写工具)、早退、纪律混乱现象,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上课期间,教师随意进出教室、接打手机、违反规定坐着讲课等每次扣1分,课堂纪律混乱不予管理、不按要求让学生看电视等,每次扣2分。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以
5、内,一次扣1分,10分钟后到教室,扣2分,早退一次扣3分。以上违纪情况发生后1小时之内主动向分管主任说明情况且态度端正的,减半扣分。空堂每节扣5分,空堂后在1小时之内不主动向分管主任说明情况加扣1分。考试:每次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统分)视完成情况最多加4分,不参于监考的最多加1分,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要求做且影响考务工作的,每次扣2分。考试完成后一周内做好成绩分析并上交成绩分析表,加2分;不按规定进行成绩分析、不按时上交成绩分析表的不加分;不进行成绩分析、不交成绩分析表的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1天内能主动向分管主任说明情况且又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减半扣分。(5)学生平时成绩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上交,
6、视填写和平时抽查情况打分,最高加5分,不按时上交的扣2分。(6)学校召开一次大型(田径或篮球等)运动会,给参与组织的体育教师每人加3分,全校单项比赛给参与组织的体育教师每人加2分;参加县以上运动会期间,教练员每天计1分。6.教学研究(1)推门听课(10分):每人每学期推门听课不少于10节,每少一节扣1分。(2)平时听课(10分):计分办法同(一)每人每学期平时听课不少于10节,每少一节扣1分。(3)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专业部、校、县、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加3分、4分、5分、6分、8分、IO分,要求上交电子课件和电子教案,不按时交者不加分。各级设立奖项的课不加分。教研组开课情况需提前一周向
7、分管主任汇报,组长每学期要举行一次示范课,计1分,教研组成员每人每学期要举行一次公开课,计1分。以上拒绝安排不开课的每次扣5分。(4)听课、评课:学校及教务处各专业部统一安排听课评课活动时,全程参与听课且评课的一次加1分;按规定应参与但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分,听课评课活动结束1小时内能主动到教务处说清情况且态度端正的,扣分减半。7.学生评教(20分)依学校有关评教办法执行。8.教学成绩把教师所教学科分类,根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按人数以1:2:1的比例分三个等次,依次计50分、48分、45分。所教学科不好分类的,计48分。9.附则(1)各专业部每学期对教师量化考核一次。若教师在两个及以上专业部兼课,在主管专业部参与量化考核。(2)在教研组办公,经学校批准的从事大赛、顶岗带队、公出任务人员(一学期超过10个周),法定休产假人员(一学期超过10个周),考评分按专业部教师均分计算;无课教学人员考评分按所在专业部教师均分的1/2计算。(3)考核结果的使用每年度两学期的量化考核成绩折算之和,作为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及评优树先的依据之一。每年度两学期的量化考核成绩,作为发放教师绩效奖的依据。(4)各学期考核时段:第一学期7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学期1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