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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商铺承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场所及设施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承租甲方 物业。具体地址为:J租赁物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对租赁物的现状已清楚知悉,同意以现状交接。租赁物移交时间为 年月日。二、租赁用途乙方承租仅限用于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为:O未经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租赁物的用途或经营范围,经营中所产 生的振动、噪音、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依法自行向工商、税务
2、、消防等管理部门办理执照和手续,依法经营,不 得超范围经营,自行承担风险及所有法律责任。若因乙方原因无法按规定办理营 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 证金(押金)并不作任何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租赁物对外整体或部分分租、转租、转借给他 人使用。乙方不得从事炒卖、售卖汽车票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 止。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或重新制定出租方案。在租赁期满前, 甲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甲方有权带领意向承 租方实地查看租赁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
3、前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履 约保证金(押金)。四、租赁费用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0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每三年(租赁合同第四年初及第七年初)进行一次租金评估,若评估月租金超过当月租 金的10斩后续租期该租赁物业的月租金按评估租金执行,增长率维持不变;若评估月租金 没有超过当月租金的10%,则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2、其他费用2.1物业管理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物业管理费,如物业管理及政府相关部 门需要收取相关管理费的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2. 2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按国家、省、市规定交纳水电费。2. 3配套设施管理费:乙方需向甲
4、方交纳物业配套设施管理费。标准按照每 月实际产生的 收取。并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清上月的水电费、配套设 施管理费,排污费按市政收费标准计收,逾期未缴清水电费甲方有权停水停电, 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物业移交之日一年月日,水表读数为一,电表读数为O2. 4垃圾清运费:乙方自行向环卫管理处申请垃圾桶及支付垃圾清运费。2.5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乙方 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等)均由乙方交纳。2. 6具体租赁费用明细如下:(单位:元/月)租赁期间租金水费电费配套设施 管理费应缴合计五、支付时间及方式乙方需在每月15号前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
5、性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租金汇 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且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申请减租,否则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履 约保证金(押金)。甲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开户行:六、履约保证金(押金)乙方于一年一月日缴纳两个月租金共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押金)。租赁期限届满后不续约的且按照甲方要求退还租赁物、支付所有费用完毕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七、装修期及装修要求乙方属于(口不属于)新租户
6、中标,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 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消防等改造)口享有(口不享有)不高于5个月免租 装修期,装修期从场地移交之日起计算。乙方在装修前必须将该租赁物的装修方案、广告招牌制作安装方案及规范的 装修施工图报甲方审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客运站的正常经 营及办公。乙方承诺门前三包,自行向环卫管理处申请垃圾桶及负责垃圾清运费。 乙方在装修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表示同意的,乙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 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 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甲
7、方备案。乙方保证在装修租赁物时不得破坏租赁物的主体结构,保证外墙美观。承租 方自行按照我方要求进行隔建,不得新增开门通道,并承担隔建费用。装修租赁 物时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合同终止 时,乙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乙方装修前须为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乙方 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八、修缮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添附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因 乙方不及时修复或者在修复过程中导致人员、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赔偿 责任。九、消防责任乙方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并经甲方审验消
8、防合格 证以及现场环境后,乙方方可进行经营。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取得消防合格证的, 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经营过程中,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导致租赁物破坏、毁灭的,甲方有权解 除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并赔偿损失。十、用电安全乙方应保证安全、合理用电,避免使用大功率设施设备导致超负荷用电。乙 方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不得私自增大用电功率、增设供电设备、私拉乱接及外转供 电。若乙方因经营需要电力增容的,应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 行。涉及电力增容的所有政府审批及供电机构审批的申请流程和责任全部由乙方 承担,且乙方承担电力增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电费、增容设备、
9、电 路铺设、人工成本等费用。甲方同意乙方的电力增容申请后,政府部门或供电机构审批不同意电力增容 的或者无法增容的,乙方应按现有条件经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3)检查租赁标的及配套设施的各项安全。(4)租赁期满无条件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5)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 见。(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租赁标的抵押或转让给第三人,应保证不因该抵押
10、而影响到乙方对租赁标的的使用。(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2)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结构安全与美观的情况下,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后对租赁标的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如乙方擅自变动,甲方可以要求恢复原 状或者赔偿损失。(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4)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义务(1)不得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生产、堆放、转运、销售 国家与法律规定的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2)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费等其他费用。(3)严格遵守政府与法律
11、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 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乙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4)承担租期内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的义务。(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三、商业广告宣传非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承诺其作出的商业广告宣传不涉及甲方所有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简称、标识、经营业务等内容。十四、免责条款(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提前终止,则经过出租人书面确认同意的装饰 装修,原则上按照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报告确定之承租人投入时的价值(若投入 时值超300万元,只能以300万元计算),以直线折旧法按10年期进行折旧,折 旧后的剩余价值额作为赔偿参考,赔偿额不得
12、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租 金。(2)在承租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政府征用、土地收储原因需要对物业 进行拆迁改造,或因法律、政策、政府管理措施的调整以及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 使得出租人需收回物业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无条件按出 租人通知限定的时间搬迁完毕,出租人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如有关单位对出 租人就解除合同有专项补偿的且涉及承租人对租赁场地出资建设的构筑物或者 投入的设备、装修改造补偿的,则出租人赔偿给承租人的总额按租赁场地专项补 偿的总额、合同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折旧后的剩余价值额三者中最低的原则进 行补偿。如有其他包括土地或房屋等补偿的,补偿归出租人。(3)在租赁期
13、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标的时,乙方应立即 书面通知甲方。(4)在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件或上级行政指令、 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甲方自身原 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者提前终止的,甲方对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条件撤场, 将租赁物按照撤场交接规定交回给甲方。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 计算,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或者赔偿,乙方也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 偿的要求。O十五、撤场交接乙方
14、需在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解除后五日内将租赁物腾空并办理移 交手续。若乙方不按时腾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停止水电、封闭租赁场 地,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月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 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等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 但不限于隔层、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 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进行破损或者拆卸且不得 向甲方以及后续承租人等收取转手费等任何赔偿或补偿,否则视为违约。十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违约致使本
15、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甲方须退还已收的尚未履行期 间的租金以及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乙方应在5日内结算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搬离并交还租赁物,且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乙方另需承担甲方由此 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十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八、其他本合同及关于本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内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在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后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交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留存壹份。十九、通知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传真、挂号邮件以对方在 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发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达前述地址并且得 到对方有权代表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签署地:珠海市香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