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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粮食应急预案目录1 总贝IJ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3 . 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3粮食应急状态分级标准4 . 1粮食应急状态等级3.2县级(IV级)应急状态4 监测研判和报告5 . 1市场监测4.2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6 . 1响应程序6.1 县级(IV级)响应措施6.2 应急终止7 保障措施7.1 粮食储备7.2 粮食应急保障体系7.3 应急设施建设7.4 通信保障7.5 培训演练8 后期处理8.1 应急能力恢复8.2 费用清算7 . 3总结评估8 .4奖励和责任追究8 附贝IJ8.1 预案管理8.2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
2、.1 编制目的及时应对、妥善处置缙云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 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 会安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以 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保 障条例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粮食应急预 案丽水市粮食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 因引起县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出现群 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 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
3、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 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配送和进出口 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在出现国家级、省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 时,依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丽 水市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切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 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 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1.4.2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预警,提前做 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1.4.3 快速反应、处理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及时报 告情况,并迅速采取先期处置措施
4、,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 取得实效。1.4.4 适时干预、重点保供。经县政府批准,可实施强制 性干预措施,包括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 时性供应,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临时性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 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全县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 居民口粮(含学校等大型集伙单位)、驻缙部队和灾区缺粮群 众。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2.1.1 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 加强监测预警,并负责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县级响应建议。当县 政府宣布进入县级粮食应急状态后,县政府成立县粮食应急工 作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府办分管副主 任、
5、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指挥 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 备局)、县公安局、县经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 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统计局缙云调查队、国网缙云县供电公司、缙云县火车 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缙云县支行、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导协调全县粮食应急处置工 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I)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县 政府提出或启动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县有关部门 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3
6、)及时向县政府、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有关部门 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缙部队和武 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4)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宣传口径,及时、真实、准 确、有效、主动地向社会公布信息,满足百姓知情权,确保社 会稳定。(5)完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粮 食应急工作任务。指挥长职责:负责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全面工作。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县粮食应急工 作指挥部日常工作,下达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 工作衔接。2.1.2 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 室主任由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
7、长兼任,办公室成 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 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国网缙云 县供电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缙云县支行的相关人员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监测和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应急状态下粮 食市场情况,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2)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 单位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的信息,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 承办相关会议。(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经费,提 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5)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1.3县粮
8、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应急日常工 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需形势分析,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 议直至提出县级响应建议;负责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 和销售供应,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申报 动用市级、省级储备粮的建议;依法做好粮食收购、储存、运 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市场价 格的监测,向县政府提出采取价格调控和干预措施的建议;负 责组织跨地区电力调度协调,保证粮食加工和调运的优先需 要;做好网络舆情应对。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供应工作,组织 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 业、应急配送企业、应
9、急储运企业等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县 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发布相关新闻。县委网信办: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网 络舆情处置预案,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监督,正确引导舆 论。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 付到位,配合县发改局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道路 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活动;提供户籍人口数据,配合做好应急供应时供应对象身份 识别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组织受灾群众基本生 活救助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
10、辖区内应急粮食运力落实及运输 通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应情况,采取 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出,不断巩固粮食生产能力,逐步提高稻 麦有效供给。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 粮食加工过程中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负责对粮食加工和销售 环节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依法查 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对粮食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县经商局:会同县发改局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和应急 供应工作,监测分析商场、超市粮食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监 测预警价格信息和信息引导,负责组织协调商场、超市的粮油 供应工作,及时补足经营
11、场所和柜台货架的粮食。县民政局:负责应急状态启动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 助。国家统计局缙云调查队:负责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 生产和消费的统计及监测。国网缙云县供电公司:负责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应急处置电 力保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缙云县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 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县级储 备粮的动用计划。缙云县火车站:落实粮食应急铁路运输工作。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 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3.粮食应急状态分级标准3. 1粮食应急状态等级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的市、县(市、区)长分级负 责制要求,本预案规定:全县粮
12、食应急状态为县级(IV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I、II、In级)按国 家、省、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执行。4. 2县级(IV级)应急状态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传染性疫情等突发事件,引发粮食市 场异常波动,县辖区内较大范围或主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以及县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粮食应急状态进行处置的情况。当全 市进入市级(In级)粮食应急状态时,我县启动县级粮食应急 预案。视事态发展程度,县级(W级)应急状态依次分为紧 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1)紧张状态:粮价一周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30%,周边 市、县出现区域性粮食抢购、涨价现象,且持续时间超过3 天;或者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粮食抢购、涨
13、价现象,持 续时间超过3天,群众出现恐慌情绪。(2)紧急状态: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者粮价一周 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50%,全县出现较大范围粮食抢购现象, 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群众情 绪比较恐慌。(3)特急状态: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者粮价一周 内持续上涨幅度超过100%,全县出现全面抢购现象,粮食供应 十分紧张,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出现粮食脱销并持续3天以 上,群众情绪极度恐慌。县级粮食应急三种状态,由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 局)根据市场监测情况提出,由县政府确认并责成采取相关措 施。4.监测研判和报告4. 1市场监测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
14、门建立全县粮 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市场供求与价格监测、市场动态分 析、库存分析等,做好县内外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 预测,加强对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 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 预警信号。4.2信息报告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经商局建立粮食市 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调查核 实,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 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造成粮食 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起粮食市
15、场异常波动的情况;(4)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发出预警信号的。5. 应急响应6. 1响应程序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并负 责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响应建议。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县级 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出现的粮食应急状态作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决 定。当县里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本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分析判断县级 (IV级)粮食应急状态,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粮食应急 响应建议。本级人民政府研判决定后,按程序成立相应的粮食 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迅速安排部署应急处 置各项工作,并由指挥部逐级向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 人对突发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 括:突发事件的性质、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以及受其影响粮 食市场波动情况。全国进入国家级(I级)、全省进入省级(II级)、全市 进入市级(I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 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同时,24小时监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在第一时间报 告县政府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5.2县级(W级)响应措施5.2. 1出现县级(W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 作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