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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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张家港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关于加快实施省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苏农便(2023)365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张家港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
2、指南。一、支持建设内容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建设内容包括:1.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2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4.预冷及其
3、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数字化智能化处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三、奖补办法1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主体、建设主体、财务核算主体三者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项目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种养殖类的经营主体须注册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2.建设期限: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补助比例和额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
4、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一是限定补助比例上限,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助。二是限定补助上限,单个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和比例经项目评审、集体研究后确定。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四、申报程序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组织等,均可向项目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市直企业向市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须提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以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
5、清单),严禁弄虚作假,夸大投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镇(区、街道)财政部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五、项目确定按照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确定后予以批复下达。竞争立项类项目申报材料清单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2.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3.镇(区、街道)项目申报意见表(或市直单位项目申报意见表)4.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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