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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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情况的客观记录,是教学效果检验 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学生成 绩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成绩管理规定。一、成绩管理职责L教务处职责:负责全院学生总成绩库的管理和数据维 护,负责学生成绩归档。制定成绩管理规范、程序和标准, 检查、监督和指导各系(院)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工作。2 .各系(院)职责:负责本部门承担课程的成绩登录、 报送和查询,负责将本部门学生成绩按班级分学期归档,受 理本部门学生对成绩的查询、复核以及成绩单的打印等工作。二、成绩构成与比例L所有课程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构成。平时 成绩的评定依据包括:
2、作业、课堂讨论和提问、阶段性测试 (有成绩记录)、课堂综合表现、考勤(有考勤记录、迟到 缺课扣分标准)等。3 .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30%;考查、选修课程的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如需调整,应提交书面申请,报教 务处审批备案。4 .成绩比例应于开课前确定,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并及时告知学生。5 .实践教学课程和一体化教学的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 创新考核方式,加大实践考核比重,但需提交书面申请,报 教务处审批备案。三、成绩登录与处理1 .考试结束3天内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院成绩管理系 统,并打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 一式三
3、份,教 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交开课班级 所属系(院)存档,一份由任课教师存档。2 .任课教师登录成绩时,对于没有成绩的学生应在系统 备注中选择缓考、作弊、缺考等内容;对于因临时学籍变动 而尚未列在名单上的学生,任课教师需向系(院)核实后方 能为其填报成绩。如有其他情况,需向教务处作出说明。3 .补考及毕业生大补考成绩由课程原任课教师负责登 录,成绩低于60分,以卷面成绩记分;成绩高于60分,一 律以60分记分。4 .学生因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竞赛、考试等) 而影响正常考试,其缺考课程成绩由学生所在系(院)自定 评分标准并评定综合成绩;其他因个人原因而申请缓考者, 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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