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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生产人员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使新员工安心工作,尽快熟悉工作岗位、适应企业文化,使管理人员(生产主管和人力资源主管)三行有效的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以公平、公正和客观为原则,严格遵守生产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所有试用期员工,下属公司的生产部门可结合自身情况,适当修改,参照执行。第四条涉及内容:1入职培训。2.工作、生活安排。3福利待遇。4休假。5.考评、转正.6.离职、辞退。第二章入职培训第五条新进生产人员报到一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以下培训I内容:1.企业文化培训。2.企业组织构架培训。3.企业规章制度培训。第六条生产部应组
2、织12周的强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1企业概况、企业文化、企业主要产品、产品销售服务网络。2彳亍业市场、竞争对手以及本企业的产能现状。3.职业化形象、职场礼仪和沟通等基础培训课程。4.生产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5生产操作技能提升IJ第三章工作、生活安排第七条驻外业务人员由行政后勤部门安排住宿并准备好简单的洗漱、生活用品。第八条生产部主管应指定专人为新进客户服务人员交接、指导工作,使其能尽快适应工作。第九条生产主管应主动和新进生产人员就工作、生活方面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每月不少于两次谈话,并做好记录。第十条新进生产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应按员工外出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福
3、利待遇第H一条工资标准按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第十二条新进员工从外地来报到,差旅费按不超过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车费.第十三条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第十四条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费等补助。第五章上岗试用第十五条新员工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当日,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上岗手续,安排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第十六条新员工在本部门上岗试用时,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参与不同的岗位工作,考察其综合工作能力、考察职业素养等各方面内容。第十七条上岗试用阶段,用人部门负责人指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员工指导新员工,负责引导新员工熟悉本部门同事、工作与生活环境,熟悉本部门的工作制度。第十八条上岗试用阶段,
4、用人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新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周期及方案参照同岗位正式员工,考核结果作为结束试用期正式录用和转正调薪的依据。第六章休假第十九条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公司领导批准。第二十条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一致。病假超过10天(包括10天)后,试用期时间自动顺延相同天数。第二十一条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一致。第二十二条法定节假日,新进生产人员与正式员工一致,不享受探亲假、婚假。第七章员工转正第二十三条转正类型。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规定的试用期满后,经转正考核合格的,结束试用期予以正式录用。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成绩出色的,
5、经部门负责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正式录用。3延期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因其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未达到岗位要求,需延长试用期,推迟正式录用,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第二十四条转正程序。1发放表格。新员工自然或延期转正的,人力资源部在期满5日前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提前转正的,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2.填写申请。员工在收到员工转正申请表后应在2日内填写完毕,向部门负责人提交。3转正意见。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转正申请表后,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分管副总审核。(1)转正考核成绩。1)新员工在上岗试用期间参与考核成绩的平均值即为转正考核成绩。2)
6、考核成绩用分值表示的,直接将分值平均。3)考核成绩用绩效等级表示的,转化后再平均,转化标准为:A=95分,B=85分,C=70分,D=60分。(2)转正申请。1)提前转正,员工转正考核成绩高于95的(含95分)可申请提前转正。2)自然转正,员工转正考核成绩在70-94分之间的可申请自然转正。3)延期转正,员工转正考核成绩在6069分之间的建议推迟转正。4)不予转正,员工转正考核成绩低于59分的(含59分)应建议辞退。(3)转正后薪资等点。1)试用期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上的,依据新员工试用期绩效表现、发展潜力,上调上22个薪点.2)试用期考评成绩在70-84分之间的,薪资等点不变。3)推迟转正的,
7、下调12个薪点。4转正审批。(1断员工转正申请表上交所在部门主管、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管审批,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高薪人员,上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批。5.转正面谈。(1)新员工转正审批结束当天,人力资源部将结果反馈给用人部门负责人,并在2个工作日内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2)面谈内容:转正考核结果、工作成绩的总体评价以及转正后的工作定位。第八章离职、辞退第二十五条离职管理。1.普通员工提前7天,中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人才提前15天,填写离职申请表提交部门负责人。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办理交接手续后即可离职。3.离职人员为四薪等以上(含四薪等)人员,上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第二十六条辞退管理。1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在其试用期内发现其无法胜任录用岗位工作的,可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2辞退新员工需经新员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辞退。3.薪资结算。(1)企业人力资源部按约结算工资。(2)按约存在扣款项目的,应按规定扣除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