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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园小区房屋出租方案为进一步统筹整合资源,提升我县住房保障水平,优化保障性 住房房源结构,切实解决全县农村子女进城就读及城镇就读学生困 难家庭无住房问题,实现降准扩面目标,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产管理条例XX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X财 资发(2015) X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公共租 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X政办发(2022) X号)等精神,结合我县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出租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二)坚持统筹房源、交互使用、分档保障、统一管理。(三)坚持部门协作、各负其责、高效配合、为民服务。二、出租对象出租对象为本县农村户籍且子女在XX县城
2、内就读需家长陪护,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无自有住房的困难家庭。三、出租房源情况现有可配租房源共176套,位于XX县城文化南街以东,德邦 东路以北的XX县兴盛花园小区,其中:两室一厅共84套,每套面 积约80平方米;三室一厅共92套,每套面积约105平方米。四、申请条件申请本次安置房配租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申请人 户籍为-0- P籍.(二)申请人为农村户籍学生至县城陪读的学生家长,家庭成 员在县城无房产,无公租房,有孩子在校就读证明;五、申请资料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XX县安置房配租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XX县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 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下
3、同)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子女在XX县城范围内学校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的就读证明;(四)XX县安置房配租审批表(须双面打印)。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经 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六、申请、受理和审核程序(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家庭到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等情况,并同意住房保 障有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二)受理。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受理书面申请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需提供的申请、审核材料,就申请人户籍、家庭房产等状况是否符 合条件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
4、见。(三)审核。由县住建局会同公安、教体、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四)公示。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核结果,由县住建局通过政府网站等予以公 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由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 范围。七、配租(一)经审核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每户只能配租1套房屋,申 报家庭人口小于3人的,配租两室一厅套型;申报家庭4人及以上 的,配租三室一厅套型,可自愿选择低于配租标准的两室一厅套型, 申请人自愿选择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户型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 准享受住房保障。(二)分两批进行配
5、租:第一批:优先配租给符合住房保障条 件的子女就读幼、小、初学校困难家庭;第二批:若有剩余房源则 配租给子女就读高中学校的困难家庭。(三)配租结果公布后,由县住建局与配租对象签订住房租赁 合同并完成交房手续。配租对象放弃所配房号或不按通知规定的时 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租房配租资格。八、其他事项(一)兴盛花园小区(安置房)配租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二)配租过程由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配租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四)住房租金标准按照5元/平方米/月收缴;物业管理、供 暖及水电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费用均由配租对 象自行承担。(五)承租人(乙方)需对所承租房屋一次性缴纳2000元保 证金。(六)承租人(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负有维修管理 义务,如发现有损坏,均按市场价赔偿,同时解除承租人(乙方) 合同并收回承租房屋。(七)住房保障周期对应保障对象子女现就读阶段。子女因升 学转学等原因导致就读情况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提交相应资料,经 审核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给予续租;对不再符合条件的,退出保 障范围,收回配租房屋。(A)兴盛花园小区承租管理其他事项,参照xx县公共租赁 住房管理实施办法XX县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等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办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