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总结.docx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总结.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总结一、我院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7件25人,审查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件2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件1人。二、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制定并实施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三项特别”制度及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三定三有”帮教工作机制,对审查起诉中的案件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还通过走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走访学校或单位,走访派出所、村(居)委会,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后再作出处理决定,坚持慎诉。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定期跟踪回访,进行帮教。同时成立未成年犯罪办案组,对未成年人犯罪
2、案件成立了办案组,让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二是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即对经审查后犯罪情节较轻,具有从宽情节和一定帮教条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方表示谅解并要求或同意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的案件,检察机关可未成年罪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根据不同案情确定6个月至1年的考察期,交由所在学校、社区、辖区侦查机关组成的考察小组进行教育考察,在期满后向检察机关出具考察报告,检察机关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今年我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黄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案,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黄蔚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具有两个优先量刑情节,依法可
3、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应当做附条件不起诉,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其考验期为7个月,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经过7个月的考验期和社会调查评估,2023年12月29日,我院对犯罪嫌疑人黄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抢劫罪,但未劫取到财物,对被害人造成了轻微伤的结果,为更好的挽救未成年人,按照法定条件对其考察和作出决定,既是对犯罪嫌疑人本人的负责,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负责。三是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及时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并及时通知县司法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即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在审查起诉阶段得到法律帮助,保
4、障其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切实行使,我们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建立联系制度,统一为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安排法律援助。如我院办理的郑凌、邹枫明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一案,该案有十七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有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聘请了律师作为辩护人,为保障该案其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统一为涉案的其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使得所有涉案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司法保障。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延伸为更好的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院于2023年5月30日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 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