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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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看法(京政发200850号),推动首都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的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和补偿机制,结合我市中医医院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可操作原则;坚持公益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奖惩结合原则。第三条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运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第三方评估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法。第四条北京市中医
2、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市、区(县)属公立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负责组织管理。其次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中医医院基础建设、内涵建设、财务管理、医院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内容。第六条基础建设。中医医院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达到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中药房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标准。第七条内涵建设。能够突出中医医院的发展方向,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中医药服务功能得到具体体现,中医药诊疗技术应用广泛。第八条财务管理。经济活动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财务、物价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专项经费运用合理,保障中医药继承
3、和发展的经费得到落实。第九条医院管理。组织机构合理,规章制度健全。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人力资源配备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第十条中医药文化建设。医院的服务理念、形象能够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北京市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部署和支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各区(县)卫生局会同区(县)财政局,依据本方法和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分别制定本辖区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贝L并分别负责同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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