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许可便利化管理措施实施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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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许可便利化管理措施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省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规模化发展和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水平,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和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将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许可便利化管理措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重点培育食品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推动国内知名食品经营企业和地方特色食品经营企业在我省快速发展,积极开展
2、多层次消费需求的品牌连锁企业创建工作。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落实连锁企业总部主体责任,实行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经营许可,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质量安全的食品品牌连锁经营企业,促进我省食品经营行业快速发展。二、适用范围便利化措施,是指在陕西省已取得食品经营连锁总部许可证的企业,其连锁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等事项时,由连锁企业总部通过食品连锁经营系统向提出申请,提供精简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分送材料至辖区负责审批的部门、免于现场核查、快速审批等举措。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证分为省级和市级,省级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证是指在本省范围内其连锁门店跨3个以上地市的连锁企业,市级食品经营连锁企业
3、总部证是指其连锁门店只在本市辖区内或跨3个以下地市经营的连锁企业。三、职责分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工作;建立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许可管理系统;负责省级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许可。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级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许可;指导监督本辖区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连锁门店许可便利化审批措施落实情况。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连锁门店许可、制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连锁总部、连锁门店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四、便利措施(一)新开办便利化措施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连锁门店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承诺符合以下情况的,县级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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