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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民政厅(局),安排单列市建委、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委、民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安排(其次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建筑高校生主编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122-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探讨院负责管理,哈尔滨建筑高校负责详细说明,建设部标准定额探讨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
2、版社出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平安、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运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1. 0.3专供老年人运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运用供应便利设施和服务。具备便利残疾人运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运用。1.0.4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老龄阶段TheAgedPhase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2. 0.2自理老人Self-helpingAgedPeople生活行为完
3、全自理,不依靠他人帮助的老年人。2. 0.3介助老人Device-helpingAgedPeople生活行为依靠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2. 0.4介护老人UnderNursingAgedPeoPle生活行为依靠他人护理的老年人。2. 0.5老年住宅HousefortheAged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2. 0.6老年公寓ApartmentfortheAged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消遣、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2. 0.7老人院(养老院)Homeforthe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
4、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消遣、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2. 0.8托老所Nurseryforthe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消遣、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2. 0.9走道净宽NetWidthofCorridor通行走道两侧墙面凸出物内缘之间的水平宽度,当墙面设置扶手时,为双侧扶手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2.0.10楼梯段净宽NetWidthOfStairway楼梯段墙面凸出物与楼梯扶手内缘之间,或楼梯段双面扶手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2. 0.11门口净宽NetwidthofDoorway门扇开启后,门框内缘与开
5、启门扇内侧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3基地环境设计3. 0.1老年人建筑基地环境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3.0.2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于居住区,与社区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消遣、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组成健全的生活保障网络系统。3. 0.3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建筑,如老年文化休闲活动中心、老年高校、老年疗养院、干休所、老年医疗急救康复中心等,宜选择接近居住区,交通进出便利,宁静,卫生、无污染的周边环境。3. 0.4老年人建筑基地应阳光足够,通风良好,视野开阔,与庭院结合绿化、造园,宜组合成若干个户外活动中心,备设坐椅和活动设施。4建筑设计4. 1一般规定4.1.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
6、到介护改变全过程的不同须要进行设计.4.1.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4.1.3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人口、老年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供应便利设施和服务条件。4.L4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4.2出入口4.2.1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宜实行阳面开门。出人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xl.50m的轮椅回旋面积。4.2.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造型设计,应标记显明,易于分辨。4.2.3老年人建筑出人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纳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4.2.4缓坡台阶踏
7、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三,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4.2.5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人口前可设升降平台。4.2.6出人口顶部应设而篷;出人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坚实、耐磨、防滑的材料。4.3过厅和走道4.3.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格凳的空间。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门与邻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0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空间。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L20m。4.3.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过净宽不宜小于1.80m。4.
8、3.3老年人出人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4.3.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0m和0.65m高处宜设40-5Onl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4.4楼梯、坡道和电梯4.4.1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4.4.2老年人运用的楼梯间,其楼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Onb不得采纳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4.4.3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Omnb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Innb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
9、大于3丽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4.4.4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便利残疾人运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L50%2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平安档台。4.4.5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0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长。扶手设计应符合
10、本规范第4.3.4条的规定。扶手宜选用优质木料或手感较好的其他材料制作。4.4.6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需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便利,轿厢沿周边离地0.9Om和0.65m高处设介助平安扶手。电梯速度直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纳慢关闭,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4.5居室4.5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房,老年人公共建筑中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美丽环境。4.5.2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家庭型老人院的起居室运用面积不宜小于Mm2,卧房运用面积不宜小于IOnI2。矩形居室的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OOrnnu老年人基础设施参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4.
11、5.3老人院、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等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三人,每人运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0mt4.6厨房4.6.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4.6.2供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运用面积不宜小于6.00m2,其最小短边净尺寸不应小于2.10m。4.6.3老人院公用小厨房应分层或分组设置,每间运用面积宜为6.002-8.OOm2。4.6.4厨房操作台面高不宜小于0.750.80m,台面宽度不应小于0.50m,台下净空高度不应小于0.60m,台下净空前后进深不应小于0.2
12、5m。4.6.5厨房宜设吊柜,柜底离地高度宜为1.40-1.50m;轮椅操作厨房,柜底离地高度宜为L20m。吊柜深度比案台应退进O.5m。4.7卫生间4.7.1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应设紧邻卧房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其面积不宜小于5.OOnl2。4.7.2老人院、托老所应分别设公用卫生间、公用浴室和公用洗衣间。托老所备有全托时,全托者卧房宜设紧邻的卫生间。4.7.3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4.7.4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接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恻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4.7.5独用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面盆和浴盆淋
13、浴器。坐便器高度不应大于O.40m,浴盆及淋浴坐椅高度不应大于0.40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30m宽度坐台。4.7.6公用卫生间厕位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L20mX2.00m,内设0.40m高的坐便器。4,7.7卫生间内与生便器相邻墙面应设水平高0.70m的“L”形平安扶手或“11形落地式平安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水平高度0.60m的“L”形平安扶手,水盆一侧贴墙设平安扶手。4.7.8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平底防滑式浅浴盆。冷、热水混合武龙头宜选用杠杆式或掀压式开关。4,7.9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视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4.8阳台4.8.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
14、居室或卧房应设阳台,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0m。4.8.2老人疗养室、老人病房宜设净深度不小于L50m的阳台。4.8.3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LIOnb寒冷和寒冷地区宜设封闭式阳台。顶层阳台应设而篷。阳台板底或侧壁,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4.8.4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IO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0mo4.9门窗4.9.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0震4.9.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含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0m。4.9.3起居室、卧房、疗养室、病房等门扇应采纳可视察的门。4.9.4窗扇宜镶用
15、无色透亮玻璃。开启窗口应设防蚊蝇纱窗。4.10室内装修4.10.1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L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4.10.2老年人居室不应采纳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4. 10.3老年人出人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老年人通行的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显明,不宜采纳黑色、显深色面料。2老年人居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料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寒冷地区不宜采纳陶瓷材料。4.10.4老年人居室不宜设吊柜,应设贴壁式贮藏壁橱。每人应有L00m3以上的贮藏空间。5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5.0.1寒冷和寒冷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供应热水和采暖。5.0.2燥热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空调降温设备。5.0.3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声处理和噪声限制。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45dB,空气隔声不应小于50dB,撞击声不应大于75dB。5.0.4建筑物出人口雨篷板底或门口侧墙应设灯光照明。阳台应设灯光照明。5.0,5老年人居室夜间通向卫生间的走道、上下楼梯平台与踏步联结部位,在其临墙离地高0.4m处宜设灯光照明。5.0.6起居室、卧房应设多用平安电源插座,每室宜设两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6-0.80m;厨房、卫生间宜各设三组,插孔离地高度宜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