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健麟: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docx
《郑健麟: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郑健麟: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在区法院调研时的讲话郑健麟各位同志们:按照区政协的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十三届区政协的全体班子成员、部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处级干部,一起到区法院来。我们此行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来开展工作调研,二是来作沟通联络,三是来学习取经。刚才我们旁听了一场庭审,听了春南院长的汇报,也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是收获匪浅,我可以这么讲,我们此行的三个目的都达到了。非常感谢法院的精心安排。借这个机会,我再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一是坚持传承历届传统静安区法院一直是我市法院系统的一个先进单位。这些年,在历届法院班子的领导下,在全体法官和法警的共同努力下,区法院一直保留着这样一种先进的荣誉,这很不容易。德庆书记多次强调,要
2、做好工作,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传承好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从刚才的汇报和交流中,我明显地感觉到,区法院在这方面,是很好地传承了历届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回顾近年来区法院的工作,可以看到,区法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知难而上,勇于进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树立司法权威、服务社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静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其中,老年审判、精品战略、法制宣传等更是区法院的特色亮点工作,受到最高院、市高院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如,针对静安居民老龄化程度高、涉老诉讼多
3、的特点,早在1991年,静安区法院就建立了老年审判法庭,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要求,于1994年挂牌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即“老年庭”。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专门审理60岁以上老人权益纠纷的单列民事审判庭。又如,从2008年起,在上海法院系统内首推庭长轮值接待制度,安排庭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了一些涉诉矛盾,提高了法院接待工作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使得法院投诉类来访数量呈现明显减少趋势。再如,“精品战略”已成为区法院的一张闪亮名片。2010年审理执行徐大雯(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名誉权纠纷案就为区法院赢得了广泛声誉。类似的“精品”案件,1988年至今,已有14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因
4、此,要继续总结并传承好历届的工作经验,对于我们做好开局工作尤为重要,这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底气和基础。二是不断推进工作创新今年以来,区法院在春南院长的带领下,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出现了新的生机、新的活力、新的局面。主要体现要:一是工作思路清晰。区法院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新的起点,谋划新的目标,催生新的作为,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推进了全院各项工作。二是工作热情提升。今年以来,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主题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按照市委和高院的要求,进行了机构调整和岗位调整,整合了审判资源;抓好全员岗位培训,探索设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这些活动和
5、做法,不仅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又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同志的工作热情。三是工作合力增强。近年来,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区法院不仅深刻地认识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共同营造公正、公平、高效、权威司法环境的重要性,因此,今年以来,在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增强团队意识、提高司法水平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接受来自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细心受理群众诉求等方面都有新的认识、新的举措、新的进步,公正司法的整体合力正在不断增强。关于创新工作,我以和我们政协直接相关的工作创新为例,我印象比较深的有两块工作:一块工作,是区法
6、院高度重视政协委员在区“两会”期间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原先的做法,是政协办公室将委员小组讨论两院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后,报送到区法院,即告结束。现在是每次全会,法院都会安排党组成员和主要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旁听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两院工作报告,法院党组还专题研究委员提出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政协作出反馈。从中可以看出,这既是你们对自己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们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政协委员的高度重视。二是在聘请特邀监督员工作方面,原先也比较多地流于形式,不是很规范。现在,区法院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协等部门的联系。今年区法院聘任特邀监督员,共有13名政协委员被聘为区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郑健麟 法院 调研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