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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是指通过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的集中联合执法检查。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凝聚执法合
2、力、提升执法效能、破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难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执法为民。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注重释法说理,做好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坚持统筹高效。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强化部门监管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坚持数字赋能。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形成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管理闭环,实现高效规范监管。(三)工作目标。2023年年底前,县级先行选取关
3、系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综合查一次”制度试点。2024年年底前,在省、市两级的指导下,县级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逐渐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机制。二、主要任务(一)精准编制事项清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名称、检查对象、检查主体(包括牵头部门、联合部门)、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2023年年底前,各部门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在全面梳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前期我县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工作,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
4、查事项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2024年年底前,逐步实现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批健全完善。(二)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各部门要根据“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适当结合我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年度检查计划,细化检查流程,明确检查事项、依据、范围、方式、等。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三)协同开展联合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牵头部门要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
5、工作,联合部门要配合做好落实,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总责,与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情况的出现。“综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规范跨区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强化部门联合。(四)规范检查结果处理。“综合查一次”结果应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依法作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需要由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移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进行
6、专项治理。“综合查一次”结果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五)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各地各部门要对“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检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监管协同、任务实施等情况及执法对象有关意见,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要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用,将“综合查一次”的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实施、精准发力,确保“综合查一次”制度顺利推行
7、并取得明显成效,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综合查一次”工作质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综合查一次”的现实意义,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领域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综合查一次”牵头行政执法部门和联动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完善执法监管流程,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配套制度和机制;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据实行互认,确保“综合查一次”协调有序开展。(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统筹持续推进全覆盖、常态化,切实通过“综合查一次”为被检查对象和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减负、将各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情况作为行政执法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四)营造良好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效和试点经验,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最大限度扩大“综合查一次”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高质高效、规范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