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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修订背景2017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弥补了农村公路立法空白。条例实施6年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公路里程快速增长,路况水平明显改善,运输服务持续优化,管养质效大幅提升,对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农村公路发展面临的形势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的十周年,为更好地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2、,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条例亟待进行修订。二、修订依据上位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参考依据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文件,包括吉林、广西、浙江等兄弟省出台的条例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三、修订主要内容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保持现行条例框架条文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10条、修改45条,全文分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运营、资金筹集与管理、法律责任、附
3、则,共7章72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管理职责方面。调整完善管理主体和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对我省各级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机构的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更新,明确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管理主体。同时,根据部分职能机构改革,调整规范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扶贫等职能部门机构名称。在原乡镇人民政府的基础上,新增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公路职能管理主体。(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至六十八条等)(二)规划与建设方面。一是新增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者扩建、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用地计划统筹安排等内容,缓解当前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
4、第十七条)。二是增加乡镇政府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上的参与权,赋予村委会在村道建设的建议权,新增新改建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标准,鼓励以工代赈,进一步发挥农村公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三是简化农村公路设计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流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四是创新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实施信用惩戒(第二十七条)。(三)管理方面。一是创新推广农村公路确权工作,建立权责一体的管理养护机构,促进农村公路路域资源开发(第三十条)。二是放宽针对特殊受地形、地质影响的村道建控区划定,确定县乡道涉路施工的审批权限等内容,新增因工程建设重载车辆确需通过特定农村
5、公路路段的,应签订公路修复协议,并缴纳一定数额的公路修复保证金,按不低于原有公路技术标准及时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四)养护方面。一是确立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管理机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第四条)。二是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方面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机制(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三是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相关内容,简化设计程序,调整养护工程类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制度(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五)运营方面。鼓励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增加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公路交通运行监测监控、公开农村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等内容。(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六)资金筹集方面。一是明确县道、乡道、村道、桥隧的养护资金投入标准(第五十七条、)。二是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营运资金来源,明确市县支出责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新增“将整合各类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涉农项目中可用于交通发展的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的资金”等资金渠道(第八条、第五十八条)三是建立资金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