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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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改革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为改革抓手,以企业群众诉求和期盼为出发点,以规范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健康发展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为民服务质
2、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适用范围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市本级、各区(市、县)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纳入“交房即领证”改革范畴。(三)工作目标2022年12月31日前,各地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项目达到本年度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的50%以上;2024年1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部纳入“交房即领证改革常态化管理,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四)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是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是具体落实主体,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申请主体。二、
3、主要任务(-)“交房即领证”条款化“交房即领证”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交房即领证”改革备选内容,明确“交房即领证”时间、维修资金缴存、纳税申报、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在备案信息中增加开发企业申请“交房即领证”的服务标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二)实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协同办理1 新建商品房推行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网签备案后,住建部门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推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信息、购房业主身份证明等信息资料,逐步推行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区(市、县)政府)2 .新建商
4、品房全面实行不动产预告登记。网签备案后,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住建部门推送的备案信息和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人)、银行(抵押权人)的线上申请,在线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生成电子不动产权证明,实行预告登记不见面办理。实时向共享中间库推送电子不动产权证明,满足“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区(市、县)政府)(三)推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部门联动1 .新建商品房推行“多测合一”。开发企业可选择符合“多测合一”要求的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建设单位或测绘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测绘项目备案,
5、自然资源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多测合一”成果报告,自然资源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多测合一”报告收取审核工作。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测合一”模块,共享测绘成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区(市、县)政府)2 .新建商品房推行“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审核房地产测绘成果。开发企业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人防等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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