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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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要求,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人才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
2、先行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中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二)坚持科学评价。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实绩,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三)坚持以用为本。立足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措施相互衔接,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
3、度环境。(四)坚持稳步推进。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工程技术领域为重点,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三、贯通主要内容(-)扩大贯通领域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和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两类人才对照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技人才职称系列对应关系表,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或职业(工种)技能评价。(二)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淡化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4、,均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1)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助理级职称评审。(2)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3联得相关职业(工种扃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4)获得相关职业(工种)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且目前仍在与申报职业工作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可申报相
5、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与所评职称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2 .直报条件。对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1)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技能大奖获得者、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的杰出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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