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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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黑龙江省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打造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生态,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计划项目以推进成果落地转化为目标,用于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等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第三条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报、市(地)推荐、诚信审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结题验收到绩效评价期间,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通知,确定年度重点支持领域、支持方式
2、、组织程序等内容。(二)制定绩效考核指标、组织绩效评价、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项目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三)组织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工作。第五条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财政资金预算编制、项目资金下达、经费使用监管等工作。第六条市(地)科技局、哈尔滨新区是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负责项目的初审推荐和组织推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申请、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验收、条件保障等方面承担法人责任。项目负
3、责人是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经费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章类别与方式第八条项目类别主要包括:(一)技术转移机构资助项目。用于支持转移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组织召开学术论坛、作为联盟秘书处承担联盟日常管理服务功能等。(二)概念验证中心资助项目。用于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概念进行筛选,面向社会提供原理验证、产品概念和商业模式验证、技术可行性论证、原型制造等验证服务。(三)中试熟化平台资助项目。用于支持中试熟化平台围绕行业内企业产品开发工艺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验证需求,面向社会提供概念产品试制、质量性能检测、二次开发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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