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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LO目的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同时保证盘点作业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其主要目的包括:1、杳明各类物品、材料的可用程度,以便有效利用。2、核对现有库存与台账数是否一致,以便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3、为下期的销售计划与生产计划提供依据。4、最低库存量与最高库存量的把握。5、各环节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6、确定各类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于成本的核算。
2、2.0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2.1 适用范围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2.2.1 仓库及车间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和生产现场中存货的盘点,如钢管,板材,不锈钢件,铸件,物料,油料,包装物料等主,辅原材料,模具、工装夹具、量具,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器材等,以及必要时对存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或客供物料等的盘点。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仓库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包括滞留在车间、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报废品及不良品等。2.2.3 外
3、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厂的产品的盘点。2.2.4 自盘:存货管理单位物料管理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存货单位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2.2.6 抽盘:财务部(生管室参与)对自盘或复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3.1 PMC(生管室):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说明及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3.2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3.3 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抽盘;3.4 副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3.5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4.0盘点时间4.1 存货
4、盘点:每月25日进行一次月度盘点(包括机加,焊接,半成品库,涂装,组装,成装,仓储);每年十二月份的最后一星期进行一次年终大盘点(公司所有单位),大盘点具体时间根据年终盘点计划确定的日期进行。4.2 盘点时间要求:4.2.1 月底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每月25日12:00前完成,抽盘应于当日16:00前完成。4.2.2 年终大盘点时间要求:具体依年终盘点计划中要求的时间执行。42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负责人同意方可。4.3 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5.1 盘点方式、方法5.1 盘点方式:静态盘点(即停产);5.2 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
5、。5.3 每月定期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5.4 年终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PMC部在年终盘点计划中确定。5.5 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5.6 外协加工件及客供物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6.1 盘点组织工作6.1 每月小盘由PMC组织相关存货单位并实施盘点。各单位在盘点结束后将盘点表交PMC部,PMC组织各单位主管、物控等相关人员交叉抽盘,检查账、卡、物相符率。6.2 年终大盘点由PMC部负责组织。在大盘点前半个月,PMC部应编制年终盘点计划,
6、提出盘点主题、时间安排、任务分工、人员安排及盘点采取方式、方法,呈副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6.3 不定期的盘点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7.1 盘点要求7.1 在仓库盘点日期前2天,要求PMC部将应发料生产的生产计划于生产前3天发至仓库备料,车间将盘点日期需领物料于盘点日期前2天到仓库领取,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7.2 盘点总负责人(生管经理)须确定盘点关账时间点(正常时间点24日22:00前关帐),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工作日;7.3 年终大盘点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停止流动;7.4 呆
7、滞料应事前予以分开,并做好标识;7.5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之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7.6 车间须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7.7 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事先做好准备;7.8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负责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9 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盘点总指挥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7.10 盘点人员必
8、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7.11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核对物料标示卡,再填写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应通知实物保管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7.12 盘点时存货管理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实物保管部门责任人于盘点后二天内查清原因交PMC部并处理;7.13 成品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其他存货物料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95%以上;8.1 盘点程序8.1 盘点
9、前准备工作:8.1.1 盘点由PMC部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后,PMC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说明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组织实施;8.1.2 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包括当月结存,核销后最新的盘点表数据(电子档格式),以及相关出入库表单等证明性的单据;8.1.3 盘点前一周由采购部通知各供应商在盘点日期当天停止送货,销售部尽量避免或减少当天出货量,生产车间提前2天将所需物料领至车间,对于盘点期间急需用料情形需经盘点总负责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予以领料;8.1.4 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8.1.5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
10、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标签或物料标识卡;8.1.6 年终大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的分类,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在制品应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8.1.7 盘点部门将盘点需用得物品及盘点用具,于盘点刖准备妥当。8.2 初盘(自盘)8.2.1 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及盘点清册分发给盘点单位;8.2.2 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每月结存最新盘点表数据进行盘点,在盘点物品的盘点清册上登记好盘点日期、盘点数量、盘点人,在备注栏注明初盘字样;8.2.3 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
11、楚无误为止;8.2.4 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8.2.5 单位负责人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表进行账目处理;8.2.6 单位负责人将盘点表、盘点盈亏报告表交PMC部处理。8.3 复盘:8.3.1 复盘是在年终大盘点时采取得盘点方法;8.3.2 在盘点前由PMC部组织盘点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是协调和落实盘点方面的各项工作,盘点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做好复盘前各项准备工作;8.3.3 PMC将初盘盘点表于复盘日上午12:30点前分发各复盘小组组长;8.3.4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8.3.5 复盘
12、可采用IO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公司PMC部在年终盘点计划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8.3.6 复盘人员按复盘分工计划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清册或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8.3.7 复盘与初盘如有差异,须与初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初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栏签字,以示负责;8.3.8 在整个复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应对复盘情况进行巡查,盘点人员对复盘中存在的问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负责人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8.3.9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负责
13、人处理,必要时,盘点总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8.3.10 复盘完成后,复盘组长将盘点表上交盘点总负责人,盘点总负责人审核盘点表后转交相应抽盘负责人员。1.1.1 抽盘人员在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1.1.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盘点清册上;1.1.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栏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1.1.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存在的问题,抽盘人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负责人反馈,督导人员或盘
14、点总负责人应及时解答、处理;1.1.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负责人处理,必要时,盘点总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1.1.6 抽盘完成后,抽盘组长将盘点表(同时需制作成电子档盘点表格式)上交盘点总指挥,盘点总指挥审核盘点表后转交财务部,财务部复印两份盘点表,一份交PMC部,一份交实物保管部门负责人。8.5 财务处理:8.5.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1个工作日内,由实物保管部门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后转PMC部再转财务部;8.5.2 财务部经理对盘点盈亏报告表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
15、将盘点盈亏报告表、盘点汇总表交副总经理审批,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8.5.3 相关资产保管员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表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8.6 盘点报告编制及后续工作:8.6.1 每月小盘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年终大盘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生管室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口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副总经理审阅。8.6.2 每月小盘点结束后3个工作日,由PMC主持召开盘点工作总结会议(会议参与人员为参加盘点的所有人员);年终大盘点结束后5个工作日,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盘点工作总结会议,会议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对盘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拟定纠正、预防措施,经与会相关人员确认后实施,由财务部经理验证改善效果,并将改善结果报副总经理。8.6.3 每月小盘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年终大盘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PMC部须将盘点奖罚结果转交人事行政部编制奖罚通告,处罚款项则在责任人当月的工资中予以扣取。8.6.4 仓库及车间盘点后,物料管理员须在盘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呆,废物料处理申报工作。9.0突击抽查9.1 财务部门、PMC部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