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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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第一条高校(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校外教学点、开放大学在系统外的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依照本指引进行。第二条设置校外教学点的高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良好;(二)具有相应的办学投入,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三)具有校外教学点相关设置、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四)原则上校本部已完成至少一届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培养。第三条校外教学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二)
2、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三)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四)具备高校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校外教学点可开设专业的基本要求:(一)高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设点单位条件,在YT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2字符本校经备案开设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中合理确定各校外教学点开设的专业。(二)高校新获得教育部备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次年方可在校外教学点设置。(三)高校在校外教学点开设国控类专业应同时遵守相关规定。第五条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
3、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一)高校对拟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的相应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并进行实地考察。经学校党(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于每年1月底前向拟设点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新增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并在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对当年保留、停招和撤销的校外教学点(含专业)情况也需同时提交设点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作为“停招”的校外教学点予以登记。备案材料包括:1 .黑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2 .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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