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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地区铁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整体防控水平,提升应急处置和抗风险能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6)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9)铁路安全管理条例(10)国
2、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14)省安全生产条例1.2.2 相关应急预案(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省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5)省铁路办公室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省铁路办公室铁路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IV级及以上铁路突发事件。铁路突发事件指铁路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灾难类突
3、发事件。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建设、铁路线路和铁路站场运营有关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预案。国家铁路建设、铁路专用设备管理、铁路线路和运营等领域突发事件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本预案与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的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
4、同做好铁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快速反应,规范有序。铁路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先期处置工作,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整合救援力量,促进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1.5 事故分级1.5.1 特别重大铁
5、路突发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铁路突发事件(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1.5.2 重大铁路突发事件(11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铁路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3)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153较大铁路突发事件(In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铁路突发事件(11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3)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5)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1.5.4 一般铁路突发事件(W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7、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以上有关数字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 工作机制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分别负责建立并完善市级铁路管理机构的应急体系和工作程序,协调监督施工监理等相关铁路建设运营单位完善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职责和应急工作程序,并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预案的工作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组织体
8、系和职责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及8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2.1 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1.1 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2.1.2 应急指挥部职责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宣布应急响应启动、结束和应急状态解除;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宣布应急响应级别;配合、参与铁路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预案演练。2.1.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监委、
9、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外事办、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大队,涉事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电公司及相关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2.1.4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事故中涉及的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铁路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组织媒体开展铁路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宣传,引导舆论正面客观报道;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
10、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记者现场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3)市委网信办:负责铁路突发事件相关的网络信息安全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防止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舆论负面炒作。(4)市发改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向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通用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做好铁路突发事件通用性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5)市公安局:负责现场安全警戒、现场保护,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负责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负责疏导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6
11、)市民政局:负责遇难者遗体善后处置工作。(7)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应急保障经费。(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开展铁路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区域地质灾害勘查工作,协助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地周边区域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做好铁路突发事件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及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配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10)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因铁路突发事件导致的相关建设工程、建筑物损坏事件的应急处置支持和指导,协调做好铁路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所需工程机械等应急抢排险设备保障工作。负责地震资料分析和地震情况的监测
12、,分析地震对铁路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突发事件现场道路的维护和抢通工作;负责铁路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所需工程机械等应急抢排险设备协调保障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运力保障应急预案,保障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运输;配合做好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期间,铁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协调。(12)市水务局:负责做好相关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工作,及时通报特殊水情、汛情,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便利;协助坠落长江、河流人员的搜救工作。(13)市卫健委:负责伤病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14)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
13、调拨;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或参与对铁路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15)市气象局:负责为突发事件现场提供有关气象资料。(16)市人民政府外事办:负责对涉外事宜进行磋商和协调。(17)市总工会:参与职工较大伤亡突发事件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18)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火灾扑救及爆炸泄漏等险情控制,并组织人员搜救。(19)涉事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物
14、资和装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0)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通信应急恢复工作,负责为铁路突发事件救助工作提供GPS、手机信号定位等技术支持(在遵守国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对接审批),负责跨河通信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供电公司:负责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供应保障。(22)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2.2 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2.1 指挥
15、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电话:0513-87539008)。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总指挥进行指挥、调度等,及时发出应急救援指令;定期组织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负责联络、协调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做好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市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可成立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构成及职责分工:2.3.1 综合协调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涉事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负责人组成,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的协调、沟通、调度和联络工作。2.3.2 事件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涉事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铁路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防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