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招聘平台岗位统一归集发布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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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公共招聘平台岗位统一归集发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数据赋能,促进供需匹配,夯实基层服务,实现全省公共招聘平台岗位信息联动共享,推动求职招聘服务转型升级,现就规范公共招聘平台岗位统一归集发布有关事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共招聘平台,是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就业信息平台)进行就业岗位归集、发布和供需匹配,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便捷化、精准化、多元化的求职招聘服务平台。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对全省公共招聘平台岗位归集发布管理工作进行业务
2、指导、规范发布、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估。第四条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岗位归集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统计分析以及公共招聘平台的改造和运维、运营。督促指导县(市、区)、所属开发区、驻地院校的5+2就业之家建设管理评估工作。第五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就业之家的岗位归集管理、信息摸排、抽查审核及自主注册用人单位的信息审核管理。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区、驻地院校5+2就业之家开展需求摸排、岗位推荐和供需对接等。第六条5+2就业之家服务网点按照层级定位、功能侧重具体负责服务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岗位信息摸排、录入招聘岗位信息和公共就业招聘会信息。第三章岗位归集第七条公共招聘平台归
3、集发布的岗位应对照公共招聘平台岗位统一归集发布表(见附件)的要求,设置不同识别标签,做好岗位信息的分类。岗位分类主要包括:(一)政策性岗位。以发布公告、招录信息为主,包括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录的公告信息,国有企业招聘岗位,使用财政资金开发的政府辅助性岗位等各类政策性招录信息或岗位;(二)全日制用工岗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进行全日制用工的岗位;(三)非全日制用工岗位。以小时计酬为主,主要适用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等灵活短期的用工岗位。第八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强化岗位信息摸排归集,不断拓宽本地区岗位供给来源,归集岗位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一)以公告
4、形式发布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二)就业信息平台审核认证通过的国有企业,合法注册审批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规上非国有企业,正常经营且经过就业之家服务网点审验后,通过注册的用人单位在公共招聘平台发布的岗位;(三)各级各类5+2就业之家服务网点摸排的岗位信息,季节性用工和劳务派遣的需求,便民服务类灵活就业信息及各类招聘会信息;(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五)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的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或劳务协作信息和省外企业招聘信息。第四章审核发布第九条归集的岗位应按照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审核,明确审核管理流程提升信息核验能力,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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