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视为授权对方在空白处任意添加相关内容.docx
《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视为授权对方在空白处任意添加相关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视为授权对方在空白处任意添加相关内容.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视为授权对方在空白处任意添加相关内容【裁判要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O2、当事人作为正常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自己在格式化的相关合同上签名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其仍坚持在合同上签名,应视为其系对合同对方在合同
2、空白处进行任意添加相关内容的授权。【案例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417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郭XX,男,1956年6月13日出生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被告:XX志海绒业有限公司一审被告:XX寅源兴绒业有限公司一审被告:XX林,男,1983年12月1日出生一审被告:杨XX,女,1985年11月6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XX林,男,1983年12月1日出生一审被告:XX福,男,1986年3月15日出生委托诉讼代理人:XX林,男,1983年12月1日出生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L一审
3、法院向郭XX送达诉讼文书的程序是否合法;2.一、二审法院未按照郭XX的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未进行鉴定是否妥当;3.一、二审判决由郭XX承担本案反担保责任是否正确。(一)关于一审法院向郭XX送达诉讼文书的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经审查,郭XX在本案中系一审被告地位,在一审法院立案之后,郭XX未向人民法院确认其送达地址,卷内也未存有郭XX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本案一审原告XX担保集团起诉时提交了其与郭XX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作为证据,在该反担保合同上,明确载明郭XX的地址为“XX灵武市湖景商业广场3单元602室”;同时,在反担保合同第1L2条中约定,如郭XX的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4、如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等)发生变更,未书面通知XX担保集团,按其变更前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方式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XX担保集团巳履行通知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一)当本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由于一审法院尚不掌握郭XX身份资料,无法获知其法定住址,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空白 合同 签名 视为 授权 对方 任意 添加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