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审计智库”的实施意见(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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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审计智库”的实施意见(2篇)第一篇为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批具有专业特长和技能,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审计智库专家,建立审计智库专家库。一、入选范围智库专家是指在省、市审计机关现(退)职业务骨干,以及我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在财政、规划、土地、税务、环保、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法律、计算机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起骨干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专业人才。二、评选原则选拔审计智库专家,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三、入库条件(一)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二)具有审计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注册评估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律师等经济类、电子信息类、工民建类、金融类、计算机类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三)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做出重要贡献。(四)具有丰富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的退休党政领导干部、相关单位业务骨干。(五)属于省、市审计机关业务骨干,我市审计机关“首席主审”(包括现职和退职人员)。(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3、能够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四、主要任务(一)参与制定审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提供专业咨询。通过情况通报、课题研究、业务咨询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专家优势,为特定审计项目提供专业技术鉴定、鉴证、咨询等;参与研究审计工作中的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意见和建议。(三)帮助提升完善审计机关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五、日常管理(一)市审计局做好日常审计智库专家的管理、服务等工作;(二)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相应专家组建咨询组参与相关审计工作;(三)对参与积极、解决问题、贡献较大的专家,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名义进行表彰并颁发相应证书;(四)对入库专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
4、劳动报酬。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专业人才库管理,及时有效解决审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复核,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审计质量,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聘请中介机构和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郑港监审(201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家类别及人员构成:(一)咨询专家库。由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中有关审计、财政、规划、土地、税务、环保、社保、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资产
5、评估、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二)复核专家库。由社会中介机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公路(含路桥专业)、园林绿化、水利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第三条入库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二)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愿意在审计期间接受区监察审计局的监督管理;(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四)职业道德良好,近5年内无从业不良行为记录;(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第四条入库专家专业条件:(一)咨询专家库:具有工程类、经济类、电子信息类、金融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管理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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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 审计 委员会 关于 建立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