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挂职锻炼和交流任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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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XX集团公司委员会关于领导人员挂职锻炼和交流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着眼于培养锻炼、开阔视野、丰富任职经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领导人员搭建锻炼和成长的平台,促进成长成才,根据XX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暂行办法和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一)集团本部中层领导人员;(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人员;(三)直属单位后备领导人员、优秀年轻中层领导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第三条党委组织部是挂职锻炼和交流任职工作的主管部门。挂职锻炼和交
2、流任职由集团党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级负责,共同实施。第二章挂职锻炼第四条挂职锻炼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统一调配、分级管理原则;(二)坚持跨企业、跨部门、跨专业交流;(三)坚持注重需求导向;(四)坚持组织统筹安排与兼顾个人意向相结合;(五)坚持重在培养,择优安排、适时使用。第五条挂职锻炼人选条件:(一)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二)工作经历较为单一,需要丰富任职经历、加强多岗位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需要学习、实践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党务管理等知识,开展业务协同;(四)年龄一般在45岁(含)以下,原则上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挂职党务领导岗
3、位的应为中共党员。第六条挂职岗位包括各直属单位副职岗位、各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助理岗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岗位。集团本部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岗位。第七条挂职锻炼选派实行集团统筹安排与直属单位党委推荐相结合,集团党委审批。(一)集团本部各部室、各直属单位每年提出安排挂职锻炼的人员计划,包括人员数量、培养方向、优先顺序等,报送集团党委组织部;(二)集团党委组织部根据集团党委对领导人员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计划和岗位情况,提出年度挂职锻炼领导人员具体方案,报集团党委审批;(三)各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履行任职手续。挂职单位与派出单位和挂职领导人员要加强沟通,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挂职领导人员在规
4、定时间到岗工作。第八条挂职锻炼领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挂任职务不占挂职单位的编制和职数。其劳动合同关系、工会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挂职锻炼领导人员系中共党员的,挂职锻炼期间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挂职单位党组织。第九条挂职锻炼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挂职期满后,挂职锻炼领导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在挂职锻炼期间或挂职锻炼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于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依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任职。第十条在挂职期间,挂职锻炼领导人员应努力做到:(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提高政治觉悟、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法制观念;(二)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积极工作,注重实践锻炼,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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