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22.docx
《20140410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2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0410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22.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轨电车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并尽可能节约工程投资。根据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苏高新办 120()8)101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有轨电车公司投资工程及财政投资的代建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设备购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做出修改,或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因此,工程变更的内容为:(一)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的增加或减少;(二)合同中
2、所列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或价格的调整;(三)改变合同中工作的性质、质量和种类;(四)改变结构部分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五)为完善本工程所必须的各类附加工作;(六)业主或政府部门认为的其它必要的变更。第四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进行工程变更:(一)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土地;(二)由于规划调整,需求、功能变化,建设环境条件变化,必须变更设计方案;(三)由于文物、地质等方面的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四)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五)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路容景观、提高使用寿命或节省工程的
3、维修、养护费用;(六)投资得到控制,有利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功效和增进技术进步;(七)施工图文件有错误、疏漏或设计明显不合理;(八)其它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变更的情况。第五条工程变更及其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工程变更应当周密调查,充分论证,本着“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利于工程进度、节约工程投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进行;(二)工程变更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规程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投资和工期;(三)工程变更必须保证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必须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土地;(四)工程变更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未
4、经审批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项工程变更肢解成多项工程变更规避审批或越权审批,经过审批的工程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第六条现场签证指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现场签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现场签证内容需经审核确属于合同外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引起;(二)现场签证须由承包人自主报价并经公司确认后实施;(三)现场签证须经监理、承包人及发包人共同签证,并经跟踪审计人员见证;(四)现场签证纳入工程变更管理,按照先报价审批,再实施签证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第六条财政资金投资的代建项目依据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苏高新办200
5、8101 号),划分为一档、二档、三档。第七条有轨电车公司投资工程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工程投资大小等因素,划分为一档、二档。(一)有轨电车一档变更:单项变更核增(减)金额 100 万元以内;(二)有轨电车二档变更:单项变更核增(减)金额 100 万元以上。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定性和审批备案程序第八条工程建设各方当事人(有轨电车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等)都可以是变更提出人。所有工程变更的提出内容中必须包括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等内容和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等附件内容。审批流程图见:附表一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图。第九条工
6、程变更的简易定性流程:(一)施工单位以“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A8)”、“工程变更简易流程表(定性)(A9.1)”提出变更,经各级审批后完成简易定性流程;(二)变更简易定性的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立项经监理、设计、经办部门、总工室、咨询公司、计划合约部审查后,由有轨电车公司工程决策小组定期讨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讨论通过后,分管副总、有轨电车主管领导流转签字,即完成变更简易定性流程的审批;(三)如涉及的变更金额较大、难度较高,由有轨电车组织专家咨询会,对变更进行定性,咨询会议纪要作为变更定性的附件资料;(四)变更简易定性流程经有轨电车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总工室通知设计单位出正式蓝图,蓝
7、图发经办部门、计划合约部;(五)新增项目预算单价的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原则执行,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时工料机水平及下浮率情况组价上报。最终单价以结算审计为准。如遇国家审计,以国家审计为准。第十条工程变更的审批备案:(一)财政资金投资的代建工程变更,备案依据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苏高新办2008101 号)。审批流程图见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备案流程图。(二)有轨电车公司工程变更的备案:1、有轨电车一档变更:以“工程变更简易流程表(定性)(A9.1)”备案;2、有轨电车二档变更:有轨电车公司负责组织上级管理部门召开变更专题
8、会议,研究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备案;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审批备案后,经办部门通知施工单位按照正式蓝图组织施工。“高新区建设工程备案表”及有轨电车公司的备案手续是许可变更实施的唯一指令,严禁无“备案表”的变更施工。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签证(一)工程变更施工完毕后,在跟踪审计(如有)的见证下,由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及咨询公司现场签证,承包人应留存反映变更“事前”、“事中”及“事后”三阶段的影像资料。(二)签证必须在变更工程完工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三)对于工程变更完工工程额超过“审批备案表”工程额 10%以上的项目,原变更审批备案作废,由原变更提出人重新上报;第十二条在工程施工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40410 工程 变更 管理办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