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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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违法行为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笫十条第一项至笫六项规定法定依据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笫十七条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六项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机构和制度;(二)为场内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设施和其他相关服务
2、;(三)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内部设施建设、维修和其他经营条件的改善;(四)负责市场商品交易情况的统计工作,按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市场商品交易情况的统计数据;(五)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销售台账;(六)为进场进行商品检验、检测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场内经营者的真实情况,并协助检验、检测人员工作。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不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从轻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440元以下罚款。一般逾期不改正的,处440元以上760元以下罚款。从重逾期不改正的,处760元以上100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不予处罚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改正的。从轻情形:1 .逾期不足3日的;
3、2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逾期7日以上的;2.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2违法行为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七项至笫十项规定法定依据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笫十七条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笫十条笫七项至笫十项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七)负责核验进场经营者的营
4、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经营许可证;(八)为消费者免费提供用于复检的合格计量器具,并公布消费者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九)负责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消防、交通和安全保卫等设施,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十)对进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不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从轻逾期不改正的,处100O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一般逾期不改正的,处3700元以上7300元以下罚款。从重逾期不改正的,处73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不予处罚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改正的。从轻情形:1 .逾期不足3日的;2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逾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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