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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全力推动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水平,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一是属地统管、部门指导。镇街统管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整治提升、长效管理中出现问题。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执法工作。二是政府引导、市场实施。政府制定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标准,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投入扶持,引导督促市场实现提档升级、标准管理。市场管理方履行主体责
2、任,负责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的具体实施。三是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方面顽疾难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补齐工作短板,消除死角盲0提升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督查考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分类实施、分批推进。按照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时序要求,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分类分批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产权回购、改造升级、管理提升、关闭转向等工作。(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完成重点整治5家、局部改造15家、管理提升16家,全面实现我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农贸市场验收。切实改善人民群
3、众购物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三)实施范围纳入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范围的固定农贸市场。二、重点任务(-)加强市场改造升级区商务委要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和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市场管理方转变经营观念,对市场开展整治提升及长效管理工作。各镇街要积极动员辖区农贸市场分类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分类指导市场制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做好全程跟进服务。区经济信息委要做好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指导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参与市场整治提升工作。(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区商务委要牵头指导农贸市场梳理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市场经营、食品安全、安全
4、生产等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建立卫生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信息等工作台账,设置市场集中公示栏展示市场平面分区图、管理人员信息、农药残留检测等内容,设立健康教育、文明城区创建、诚信经营等宣传专栏。农贸市场要规范设置市场管理办公室,合理配备管理、安全、保洁等工作人员。(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农贸市场设置标准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明确农药残留检测的品类、频次、时间、比例等标准要求。农贸市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熟食品、半熟食品销售及加工要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品经营者必须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两证齐全并亮证经营,不得销售国家明令
5、禁止的食品。对自产自销等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市场进行抽检或者快检,抽检或者快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属地镇街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乱贴等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常态化执法监管。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市场管理方及周边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五)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管理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市场供给充足、秩序有序。区公安分局要会同属地镇街梳理市场周边停车情况,
6、合理设置停车区域,指导规范有序停车,加大执法力度。农贸市场要加强市场内部停车管理,合理安排进卸货车辆进出时间、停车区域,划线规范停车,对不按规定停车者加大处罚。(六)加强示范样本打造区商务委要会同属地镇街,积极动员市场加大整治提升力度,每年评选优秀农贸市场,兑现考评奖励。支持基础条件好、企业意愿强、改造力度大的农贸市场打造示范农贸市场,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资金扶持项目。其他区级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对农贸市场相关扶持政策,助推全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市场商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计量器具使用等技能培训,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贸市场内活禽交易宰杀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商
7、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区农业农村委要指导动物防疫等内容业务培训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和宰杀行为的执法力度。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需求做好农贸市场相关食品经营者健康证发放工作。农贸市场管理方和商品经营者要全力配合属地镇街、区级部门,积极支持全区各类创建评选工作。三、进度安排按照明确标准、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分类提升,长效巩固、培育亮点”三个阶段、压茬推进的进度,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第一阶段:明确标准、制定方案(2022年1月一2月)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标准、量化目标、操作指南;牵头组织农贸市场和镇
8、街开展行业标准培训。各镇街启动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摸底工作,指导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长效管理方案,完成一市场一方案一专班组建。(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分类提升(2022年3月一2023年6月)各农贸市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市场整治提升和规范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方面难点问题。相关区级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分工,做好日常管理服务指导。(三)第三阶段:长效巩固、培育亮点(2023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区商务委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验收工作,整改问效兑现政策。强化日常考评,加强过程研判,巩固整治成效,形成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相关区级部门联合指导,
9、打造示范农贸市场,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等工作。(二)强化督查考评修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完善镇街和市场双考评机制,建立月考评、季排名、年评
10、比的考评流程。对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项目不达标或整改不积极的市场管理方,由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区级部门、属地镇街采取对市场管理方集体约谈或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市场管理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市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不予推荐申报市、区重点资金扶持项目。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彻底的商品经营者,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督促市场管理方及时清退。(三)强化经费保障对于整治提升效果明显、日常管理有序规范,达到文明城区创建、国卫复审等迎检要求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40%的区级补贴,区级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
11、及以上且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区级补贴,区级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农贸市场检查成绩,结合日常管理等因素,评选年度优秀农贸市场,给予年度奖励。附件:1.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3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标准4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表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管理工作相关重大会议、重要调研等工作,协调处理难点问题。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以及日常液化气使用指导工作。区
12、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市场周边广告设置、规范管理;负责规范整治市场外流动摊贩,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检疫等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农贸市场取缔活禽销售和宰杀的执法工作。区商务委:牵头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控烟和环
13、境消杀等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市场开办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做好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市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依法制止市场外乱停车、阻碍交通以及以车为市”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亮证亮照、经营秩序等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依法登记注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指导农贸市场熟食区域整治管理;负
14、责指导做好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负责对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及销售、相关证照、食品卫生安全等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农贸市场销售者的市场准入、公平交易、食品安全、计量行为及计量器具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问题食品、强买强卖、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落实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职责;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基础设施改造、合理布局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市场保洁、食品安全经营等;督促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严格
15、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886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按照文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一、场内通道(一)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二)次通道不小于2.5米。二、市场出入口(-)农贸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二)主要出入口门宽度不小于3米。三、车辆上下货设有专门的上下货通道。四、地面(-)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二)地砖应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五、墙面(一)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至顶部;(二)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六、顶面()采用防霉涂料;(二)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七、标牌(-)经营摊位标牌应统一规范、整洁美观;(二)市场分区标志应醒目清晰。八、柜台(-)柜台面积按长1.5米一2米、宽0.75米一0.9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米-0.8米;(二)柜台边缘应使用不锈钢材料,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三)柜台夕M则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厘米;(四)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九、卫生间(-)农贸市场应设免费公厕,整体装修风格简洁美观;(二)地面满铺防滑地砖、墙面满铺瓷砖;(三)出入口设置中文、英文或图像的统一标识;(四)安装换气扇,保证通风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