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星级评定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评价机构星级评定表.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安全评价机构星级评定表序评定内容分值评定标准评定得分1基础管理(40分)在扬固定办公场所及驻扬人员配备10在扬州市无面积100户固定办公场所的扣5分(需提供购房证明或租房协议);无3名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常驻本市开展服务活动的扣5分。2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情况10法定报告未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如实登记告知的,1次扣5分;非法定报告未在“扬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告知的,1次扣2分。扣完为止。3工作配合度10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不主动上报及时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更新的,1次扣
2、4分;不主动配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1次扣2分。扣完为止。4设置机构查询网站4设置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未设置的扣2分;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扣2分。5从业人员在扬履约情况6抽查机构在扬开展技术服务期间评价师现场工作情况,无法提供行程记录的1人扣2分,扣完为止。6业务能力(30分)合同履约5未签订合同的,1次扣3分;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服务,确定是机构责任的,1次扣2分;合同中未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7人员配备10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发现1次不符合要求的扣3
3、分;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应急管理部1号令附件1),发现1次不合格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8报告审核5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所审核的电子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每缺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9过程控制10对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察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归档,按规定期限保存。通过抽查在扬出具报告的过程控制资料,发现1起违反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10规范执业(30分)警示约谈10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警示约谈1次扣5分,扣完为止。(一)在安全生产许可、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报告中存在重大疏漏问题的;(二)未按要求填报或未开展业务填报的;(三)应急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警示约谈的其他行为。11被监管执法情况15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1项扣10分;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因违法行为被其它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公示曝光的,1次扣5分。扣完为止。12服务质量综合评价5被服务对象因服务质量等原因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经查实为机构责任的,1次扣2分,扣完为止。总分100安全咨询服务机构星级评定表序号评定内容分值评定标准评定得分1基础管理(35分)在扬固定办公场所5在扬州市无面积N5011f固定办公场所的扣5分(需提供购房
5、证明或租房协议)。2人员配备5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师或中级职称(机械、电气、化工、消防等专业)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无上述人员不得分。3工作配合度10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发生较大变化不主动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1次扣4分;不主动配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1次扣2分;未在“扬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告知的,1次扣2分。扣完为止。4档案管理10技术服务档案应建立书面档案,确保一个服务对象一份档案。发现1个服务对象档案未建立或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5设施设备5有保障工作开展的专业设施设备(需提供购买证明)的,
6、有1个加1分,最多加5分。6业务能力(25分)合同履约10未签订合同的,1次扣3分;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服务,确定是机构责任的,1次扣2分;合同中未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7业绩能力15辅导企业通过二级标准化的(提供合同和企业良好评价反馈),有1个加2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提供合同和部门良好评价反馈),有1个加2分,总分不超过15分。8规范执业(40分)警示约谈10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警示约谈1次扣5分,扣完为止。(一)在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服务咨询项目与企业实际不符的;(二)未按要求填报
7、或未开展业务填报的;(三)应急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警示约谈的其他行为。9被监管情况20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1项扣10分,扣完为止。1()服务质量综合评价10被服务对象因服务质量等原因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经查实为机构责任的,1次扣3分,扣完为止。总分100安全培训机构星级评定表序号评定内容分值评定标准评定得分1基础管理(40分)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10在扬州市自有办公场所200户的,加2分;高标准设置警示教育展室或阅览室的加2分;B类培训机构的实训设备满足我市安全培训实训设备配备标准的,1个工种加2分;配备人脸智能识别签到设备且正常使用的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2人员配备10专职教师中配备3名以上
8、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4分;B类培训机构每个培训工种配备1名对应专业的专职教师和1名持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实操教师,1个工种加2分(相同工种1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3工作配合度10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办学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较大变化不主动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的,1次扣4分;不主动配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1次扣2分;未在“扬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告知的,1次扣2分。扣完为止。4档案管理10技术服务档案应建立书面档案,确保一个服务对象一份档案。发现1个服务对象档案未建立或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5业务能力(30分)备课能力10根据
9、机构培训范围,对相关培训工种教学课件进行审核,课件内容与应急管理部教学大纲不一致的,发现1次扣5分;课件无法满足学时要求的,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6服务能力10A类、B类培训总人数达到500人及以上的加6分;达到100o人及以上的加7分;达到2000人及以上的加8分;达到3000人及以上的加9分;达到4000人及以上的加10分。C类培训人数达到500人及以上的加6分;达到IOoO及人以上的加7分;达到2000人及以上的加8分;达到3000人及以上的加9分;达到4000人及以上的加10分。7业绩能力10每半年统计1次考试通过率,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机构1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未实际开展培训的机构不得分)8规范执业(30分)警示约谈10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限期改正。警示约谈1次扣5分,扣完为止。(一)帮助学员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工种证明的;(二)应急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警示约谈的其他行为。9被监管执法情况10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1项扣10分。10服务质量综合评价10被服务企业或个人因服务质量等原因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经核实为机构原因的,1次扣4分。总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