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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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仁省校因妮加建谡的笈遇塾碓建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园规划建设研究管理,实现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提高校园规划建设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课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理论创新。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着力研究校园规划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浙江省教育事业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第四条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第二章组织第五条浙江省校园规划建
2、设研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和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组建,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规划建设部,其职责如下:(一)拟定课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拟定课题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课题选题方向;(三)办理课题的申报、评审、鉴定及成果验收,编辑课题研究成果,协调解决课题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四)组织和协调与课题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相关事宜。第三章课题的分类第六条根据研究的重要性和研究范围,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分为:浙江
3、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重点课题(简称“省重点课题”,编号序列为PCB)、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一般课题(简称“省规建课题”,编号序列为PCC)。第七条省重点课题指在省规建课题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第八条省规建课题指校园规划建设某一具体领域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第九条以上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公布之日起计算。第十条根据我省校园规划建设发展需要,领导小组办将不定期设立重大课题。新增课题另行编号。第四章课题申报与立项第十一条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每年申报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后提出课题选题建议,经领导小
4、组审批,发布课题申报公告。课题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明确具体,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结果富有成效。课题实行公开竞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立项。第十二条课题申报条件:(一)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三)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7人。课题申请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承诺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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