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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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推动电子化采购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保障系统平稳、安全运行,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是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体系运行的载体,是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平台、操作平台和服务平台。第三条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信息化顶层设计中规定的统管统建类系统,由公司总部统一组织建设和推广。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各级单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化管理部共
2、同组成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物采系统”)应用推进管理机构。相应职责如下:(一)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物采系统应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物采系统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制定系统应用标准;考核各单位系统应用情况;组织系统优化和升级需求的审议和评估;负责系统应用推广的组织协调;负责系统组织机构、用户权限管理、设备物资编码标准管理等工作。(二)信息化管理部:是物采系统建设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系统运行的环境和资源;负责系统的开发、技术运维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系统服务器和数据库的运维管理;在系统运行、推广使用、人员培训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系统应用推进管理机构,确保系统
3、在本单位的顺利推广和使用。各单位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应用及推广;负责内部用户和供应商的培训;负责用户账号和权限管理;负责系统应用问题的运维,协助用户与系统运维项目组做好联系和现场衔接工作。(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系统运行网络及终端环境;负责组织机构、审批流程配置等技术支持工作。第三章电子采购管理第七条物采系统应用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分子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等不同层级的实体单位。第八条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各级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标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九条电子采购管理内容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案、寻源管理、采
4、购合同、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管理等。第十条采购计划管理:各级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在系统中填报采购计划,信息应完整、准确、及时,采购计划内容包括:规格、数量、预计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采购方式等。第十一条采购方案管理:开展采购寻源前,采购人员须开展市场调研和策划工作,根据调研情况编制采购方案,指导采购寻源工作。采购方案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其他采购等五种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四种采购方式,根据实际采购需求选择;“其他采购”适用于单一来源、业主指定、业主要求在第三方平台采购、谈判采购等情况,采购人员须完整录入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第十二条采购
5、寻源管理:用户按照系统固化的业务流程,根据不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全过程操作和管理,包括: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发售、报价设置、开标、评标、定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发布等。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各级单位应依据采购寻源的结果,及时签订合同,填报合同和执行情况信息,开展合同审批等相关工作,保证采购业务的完整和闭合。第十四条供应商管理:供应商须自行在物采系统中开展注册、变更资料、合作意向单位新增申请等工作,申请信息及相关资质应完整、准确。各级单位根据授权严格审核供应商的申请信息,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及审核管理,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参与采购寻源协同工作。各级单位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供应商合作情况在系统
6、中给予客观评价,并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推荐或淘汰供应商。第十五条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评标专家库支持公司总部和各二级单位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使用。各二级单位可将专家信息维护到本单位评标专家库,优秀评标专家可推荐至公司总部评标专家库。第四章采购数据的应用和管理第十六条物采系统业务数据是各级单位电子化采购的档案信息,可用于采购决策、监察审计、工程概、预算编制和成本分析等工作,是公司的商业机密。第十七条系统电子档案信息查询权限分级授权,各级单位须严格管理。公司总部由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设置专人专岗管理。总部各部门及各二级单位查阅其他单位历史档案信息须向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申请,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附表1),经物资采购
7、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现场查阅。第十八条不重复填报原则:若项目涉及多个管理方或实施方,如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联合体、项目指挥部、办事处等,由实际采购单位开展电子化采购,不可重复操作。第十九条系统输出报表基于采购过程数据自动生成,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调整,在数据变更申请表填报细则(附件1)范围内,可由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附表2),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审核后处理。第二十条供应商报价数据: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评标及定标应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第五章标准管理第二十一条物采系统遵循中国交建设备物资编码标准。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新建系统中的设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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