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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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工贸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精神,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我校重新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牟进军为组长,副校长王义虎为副组长,各处室及各专业部主任为成员的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工作,领导
2、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设在德育处),配备专职人员一名,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专业部成立认定小组,由各专业部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专业部干事、班主任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认定小组成员名单要向全体学生公开。各专业部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o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二、申报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道德品质好。2 .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无酗酒、吸烟、挥霍浪费、沉迷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3 .存在下列之一情况者:建档立卡
3、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年收入为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家庭年纯收入低的学生;单亲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在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长期患重病、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致贫致困的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三、认定范围精准,取消资助比例贫困认定范围为全日制在校生,以前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10机本学期严格按照(鲁教财函(2021)58号)文件精神,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和助学金评审时我校不设置比例、不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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