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附属设施工程一般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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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工程一般规定监理工程师:年 月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检验部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检验标准名称及编号序号检验批部位施工单位检验结果监理单位检验结果1船闸附属设施分项工程应按工程类别及设计结构单元划分,其检验批宜按件划分。2护舷、护角和钢板护面制作与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8.4节、第2.8.5节和第2.8.10节的有关规定。3铁梯、钢栏杆制作与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8.8节和第2.8.9节的有关规定。4系船设施制作与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2.8.2节、第2.8.3节和第2.8.6节的有关规定。5拦污栅制作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8.14.1节的有关规定。6水尺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8.14.2节的有关规定。说明:施工单位检验结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年月日年月日四达监表11.12监理单位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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