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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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登封市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和过程我市由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2016年8月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前,房地分散登记时期,老城区大量的前期用地、建设手续不全,房产证已发放的小区,或者是一直未办理房产证,造成这些房产一直无法办理相关的手续,致使群众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无法进行户口迁移,影响孩子入学等,同时也在存在大量私下交易行为,既造成了税费的流失,也形成了许多纠纷,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5月,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我市出台了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
2、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登政(2018)17号),解决了一大批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文件于2023年5月16日执行到时期。目前我市仍存在大量不动产登记历遗留问题需要解决,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郑政(2017)6号)并未对文件执行期限进行限定,并且2020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了一项长期间工作在推进,因此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更好的服务于登封人民,需重新起草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
3、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的意见,系统性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征求意见稿拟就后,12月4日,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12月21日分别向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征求了意见,税务局、住建部门、保障性住房中心无意见。局法规处认为该意见是规范性文件,对此意见已采纳。二、起草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5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6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豫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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