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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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月27日宣布班子整合到位,3月15日正式挂牌。机构合并后,新成立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局的工作业务。根据“三定方案”,核定县市场监管局内设15个股室,下设2个直属机构、7个市场监管所和2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15名,工勤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15名,共140名,目前共有在编在岗人员119人。为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长汀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领导小组,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长汀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4日下
2、发了关于调整长汀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汀政人201647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制定下发了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县委、县政府则把打击传销纳入对全县18个乡(镇)的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与“平安长汀”建设和排查涉麻涉毒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效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不断深入。(二)项目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商总局、公安部
3、、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14)217号,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从源头上防止传销的蔓延,我局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以“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为方针,继续探索推行“四个三”工作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打传规直”长效工作机制,有力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效果不断显现,辖区无传销事件发生。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
4、情况。是否实施招投标、实行合同管理制、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金额:无该项内容。单位已有的(或拟订的)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按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县)”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15134号)要求,结合长汀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建立两个示范社区。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创建无传销县,建立两个示范社区汀州镇中心坝社区和大同镇红卫村;二是完善各种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三是在注重多样性,在“新,字上下功夫。注意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组织群众参观教育,深入群众宣传教育扩大效果,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群防群治、工作做好打击传销宣传与防范工作。(二)项目资金使用状况。财政投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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