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安监发〔2012〕48号省局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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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综合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黑安监发(2012)48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按照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的原则,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认真贯彻落实。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综合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2、管理暂行办法(36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5号令)、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18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时,凡建设项目既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三同时”审查,又需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三同时”审查的,按照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的原则,对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查,由局有关处会同职安处共同组织审查。统一审查从建设项目安全设
3、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开始,到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批复结束。需要先期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安全条件勘查、安全条件论证、评价报告审查等工作,由相关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二、审查项目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二处、三处、职业健康处)负责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批、核准、备案的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级审查范围,原则上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分级审查范围一致。三、统一审查工作程序“三同时”审查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
4、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一)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程序1 .企业提出审查申请。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同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同时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提交国家规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材料,报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2 .申请材料登记备案。规划科技处接到审查申请材料后,对建设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出具登记备案通知,根据建设项目所属行业领域,按照相关处室职责,将申报材料分别移交相关处。3 .申请材料审核、受理。相关处收到申请材料和登记备案通知后,分别对涉及本处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材料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
5、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受理书面意见,提交规划科技处,2个处都同意受理的,由规划科技处统一出具受理通知,有1个处不同意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抄送相关处。4 .组织召开审查会。相关处接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正式受理通知后,即可组织召开审查会。一般情况下,由业务处牵头组织,职安处配合。审查会由业务处主持,参会人员及专家由业务处和职安处分别提出。规划科技处根据需要派人参加会议。5 .审查意见汇总。审查分为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2个组,分别由业务处和职安处主持,分别提出审查意见。由牵头处统一汇总出具综合审查意见。项目较小或比较简单时,可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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