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技术合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docx
《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技术合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技术合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上海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技术合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引导激励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中技术合同奖酬金发放的若干规定(沪科规(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野保研究中心在编在岗职工涉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以下统称三技活动)的奖酬金提取和发放,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归口部门)科研保障部门是野保研究中心三技活动奖励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三技活动奖励的实施和管理。第四条(基本条件)开展三技活动,应当与
2、相关主体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应使用市科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制的标准格式文本,并在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认定点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第五条(项目要求)野保研究中心开展奖励的三技活动项目应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内容应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绿化市容局重点工作,聚焦和服务于绿化市容行业科技支撑需求,符合单位职责和研究方向。第六条(项目结题)三技活动申请奖励前应当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同时按照野保研究中心科技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材料和科研数据归档。第七条(净收入确认)三技活动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计扣项目成本以后为净收入。成本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业务开支、管理费及税金。业务开支包括材料
3、费、设备购置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管理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收取。第八条(奖励分配)净收入低于合同实际到账金额30%的,按实提取为奖酬金;净收入高于合同实际到账金额30%的,按合同实际到账金额30%提取为奖酬金。奖酬金的90%用于奖励在三技活动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10%用于奖励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第九条(奖励启动)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展三技活动奖励工作,具体时间以科研保障部门发布通知为准。项目负责人应确保项目己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并收取合同约定全部款项。三技活动项目应在项目结题验收且合同约定金额全部到账后6个月内提出奖励申请,超过6个月则不予受理。第十条(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三技
4、活动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三技活动奖励申请表(附件1),连同资金到账证明和成本核算说明提交科研保障部门。由科研保障部门、分管领导根据本办法第四至第八条开展确认并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研保障部门在单位内部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模板参考附件2)。公示无异议的,由科研保障部门填写三技活动奖励审批表(附件3),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单位支委会审议。支委会审议通过后,在两周内报市绿化市容局备案后实施。单个三技项目奖励总额在20万(含)以上的,在完成上述审批流程后,由科研保障部门填写三技活动奖励报审表(附件4),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市绿化市容局审核,并经局专题会议审核通过后实施。第十一条(异议处理)对公示的奖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野生动植物 自然保护 研究中心 技术 合同 奖励 实施办法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