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保障中心采购管理办法.docx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采购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后勤服务保障中心采购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后勤服务保障中心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采购工作,优化部门职责,加强管理,理顺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和中心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合同方式或电子商城采购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单项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包括校园内的所有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改变、装饰装修等(含绿化工程、水电工程,下同)。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第三条采购工作应
2、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中心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分结合的模式。各部门为项目采购责任部门,在中心预算任务下达后,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政府采购项目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内项目由学校执行采购。单项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中心统一采购。其他项目由责任部门实施采购。饮食服务部、运输服务部汽车服务中心遵照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另行制定部门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报中心备查。第五条中心各部门的采购项目,须有采购预算并通过审批方可实施。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
3、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第七条中心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中心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中心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部门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全面领导中心采购工作;讨论决定中心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审查中心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审定中心采购评审员库成员。第九条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有: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采购
4、项目提出采购申请,采购与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及技术释疑;负责采购项目合同的拟定、洽谈和送签,合同履行和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反馈项目验收信息,完成资产登记,并办理项目支付手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参与评审工作。第十条中心统一采购实行综合评审办法。中心办公室负责综合评审工作,聘请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评审员库。评审员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校内其他部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综合评审工作。第三章学校集中采购与招标范围及标准第十一条属于政府采购要求实行协议供货(服务)或电子商城采购的品目(如服务器、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机、投影仪
5、、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家具用具、乘用车(轿车)、客车、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设备、液晶显示器、扫描仪、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复印纸、信息安全软件、电梯、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法律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具体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为准),实行学校集中采购。第十二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学校集中采购与招标。(一)设备单台(套)5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后勤 服务 保障 中心 采购 管理办法